今年以來,兩市不少公司的股價持續走高,而在今年因各種原因增持“上車”的重要股東(包括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的股東和董監高股東,以下簡稱重要股東)持股市值也水漲船高。
據同花順數據顯示,今年以來(1月1日至7月7日),兩市上市公司重要股東共有4491次增持行為,增持部分對應市值總額約為710.8億元。在這些出手增持的重要股東中,董監高的數量超過1800次,增持部分對應市值總額約為31.4億元。
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對《證券日報》記者介紹,公司高管買賣自家公司股票,需要遵守特定的規則,主要表現在定期報告發布前的“窗口期”不能交易公司股票、內幕信息未公開前不能買賣公司股票等等。
查閱兩市的公告可知,在這些重要股東增持的相關公告中,對于增持的原因,大多數上市公司解釋稱“對公司未來的發展有信心”。
例如,*ST江泉7月8日發布公告稱,7月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東景宏益誠及其一致行動人的通知,基于對公司未來發展的信心和對公司長期投資價值的認可,景宏益誠及其一致行動人于2020年7月7日起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系統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并將實施后續增持計劃。
此外,對于此次增持,*ST江泉的公告中還做了諸多細節的說明,比如,本次增持不設價格區間,增持主體將根據對公司股票價值的合理判斷及股票價格的波動情況,逐步實施增持計劃;本次增持股份計劃的實施期限為自2020年7月7日起12個月內;本次擬增持股份的資金安排來自“自有資金”。
除了控股股東之外,更多的上市公司增持公告中提及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亦表示是因為對公司的信心,出手增持公司股票。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在兩市的公告中,也有重要股東因增持“手誤”的現象發生。比如,有上市公司在7月份的公告中提及,股東通過集中競價交易系統增持公司股票,在實施增持公司股票操作中,由于工作人員操作失誤,將“買入”誤操作為“賣出”。對此,王智斌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如果公司高管無意中違反了限制性規定,應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可采取的補救措施包括通知上市公司并由上市公司對外披露、向監管部門如實報備等。”記者 桂小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