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銀保監局安陽分局近日發布3則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陽殷都支行存在個人經營貸款管理不審慎的違法違規行為。安陽銀保監分局對其處以罰款20萬元。此外,董海勇、張曉麗、李振民三名相關責任人被安陽銀保監分局予以警告。
安銀保監罰決字〔2019〕1號顯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陽殷都支行個人經營貸款管理不審慎。根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第十三條、第三十五條、第四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安陽銀保監分局對其處以罰款20萬元。
安銀保監罰決字〔2019〕2號顯示,董海勇對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陽殷都支行個人經營貸款管理不審慎的違法行為負直接責任。根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第十三條、第三十五條、第四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八條,安陽銀保監分局對其予以警告。
安銀保監罰決字〔2019〕3號顯示,張曉麗對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陽殷都支行個人經營貸款管理不審慎的違法行為負監督、管理責任。根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第十三條、第三十五條、第四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八條,安陽銀保監分局對其予以警告。
安銀保監罰決字〔2019〕4號顯示,李振民對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陽殷都支行個人經營貸款管理不審慎的違法行為負監督、管理責任。根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第十三條、第三十五條、第四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八條,安陽銀保監分局對其予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