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生態環境部通報了今年1至8月環境行政處罰案件與《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執行情況。前8個月,全國環境行政處罰案件共下達處罰決定書109696份,罰沒款金額為91.23億元。
據生態環境部,全國環境行政處罰力度較大的省份是江蘇、廣東、山東、河北四省。其中,江蘇省罰沒款金額最高,為14.56億元,廣東省為9.85億元,河北省為7.89億元,山東省為6.67億元。
從城市層面來看,1至8月,全國行政處罰案件數量排名前十的地市為:石家莊市、東莞市、蘇州市、廣州市、深圳市、濰坊市、邯鄲市、佛山市、成都市、無錫市;行政處罰金額排名前十的地市為:蘇州市、徐州市、深圳市、南通市、無錫市、東莞市、石家莊市、昆明市、佛山市、泰州市。行政處罰案件數量排名前十的縣(區)為: 濰坊壽光市、佛山市順德區、天津市武清區、廣州市白云區、蘇州市吳江區、煙臺市萊州市、常州市武進區、石家莊晉州市、北京市大興區、深圳市寶安區;行政處罰金額排名前十為深圳市寶安區、佛山市順德區等。
前8個月,全國實施五類案件總數為26451件,比去年同期增長6.8%。其中,按日連續處罰案件比去年同期減少26%,罰款金額為88169億元;查封、扣押案件14054件,比去年同期增長29.1%;限產、停產案件4731件,比去年同期減少17%;移送行政拘留5276起,比去年同期減少6%;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1853件,與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今年以來,《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案件數量較多的為江蘇、廣東、安徽、浙江、陜西、福建六省,案件數量上升明顯的為江蘇、廣東、陜西、福建四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