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晚間,南風股份發布公告稱,因公司及原董事長楊子善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楊子善進行立案調查。如公司被中國證監會認定構成重大違法行為,或者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的,公司將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第13.1.1條規定的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情形,公司將在知悉中國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移送公安機關時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停牌,并在收到前述決定文件后對外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次一交易日停牌一天后復牌。自公司股票復牌后三十個交易日期限屆滿后,公司股票將再次停牌,直至深圳證券交易所在十五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暫停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
6月28日晚間,南風股份還披露了關于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廣東證監局責令改正措施的公告。 具體來看,南風股份于近日收到廣東證監局下發的《關于對南方風機股份有限公司、王娜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關于對楊子善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廣東證監局表示,南風股份存在信息披露不準確、不完整;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不完整等行為,公司董事會秘書王娜應對南風股份上述違規問題承擔主要責任。根據相關規定,決定對南風股份、王娜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另外,對于南風股份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不完整的行為,楊子善作為南風股份董事長,應承擔主要責任。根據相關規定,決定對楊子善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