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證券日報15日報道,今年以來(即1月1日至3月14日),兩市共有61家公司被各類監管機構處罰,其中,有的公司和公司股東、參股公司同時被處罰。
從這61家公司被處罰的原因來看,因各類財務問題被處罰的現象仍占據可觀的份額,例如,有的企業虛增利潤,有的企業財務科目不規范、有的企業關聯資金被占用等。
綜合這些企業被處罰的類型可知,根據違規行為的不同,企業被處罰的形式也包括公開處罰、出具警示函、公開譴責等。
其中,被公開處罰的上市公司中,有6家公司屬于ST類企業,而且,這6家公司被處罰的原因,多數涉及財務問題。
從數據顯示的情況來看,在這被處罰的61家公司中,有21家公司被罰款,累計被罰款的總金額約為5.2億元。
被證監會處罰的企業中,界龍實業被罰款的金額最高。而界龍實業的被處罰,和內幕交易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