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日從保監會獲悉,3月4日至5日,保監會償付能力監管專家咨詢委員會(簡稱“償咨委”)咨詢專家研修班在北京舉行。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在出席研修班時提到,2017年末,雖然行業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為251%、240%,高于100%和50%的監管標準,但一些償付能力風險不容忽視。
近年來,償付能力監管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陳文輝指出,第二代償付能力監管體系自2016年初正式實施兩年多來,在提高保險監管的現代化水平、增強行業防范化解風險的能力,提升我國保險監管的國際影響力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推動監管和行業實現了五個轉變。
一是償付能力監管體系實現從規模導向向風險導向轉變;二是償付能力監管方式實現從定量監管向定量與定性監管并重轉變;三是償付能力監管指標和工具實現從單維線性向多維立體轉變;四是償付能力監管在國際上從跟跑向并跑轉變;五是償付能力監管推動行業發展由粗放增長逐漸向高質量發展轉變。
陳文輝指出,當前,保險業風險防控工作形勢嚴峻,保險監管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下的風險防控工作需要,行業風險管控能力存在明顯短板。2017年末,雖然行業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為251%、240%,高于100%和50%的監管標準,但一些償付能力風險不容忽視。
一是保險行業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連續8個季度持續下降,從2016年1季度的277%下降到2017年4季度的251%,個別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長期不達標;二是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存在較大壓力,2017年4季度有16家公司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處于100%到150%的區間,有的公司瀕臨不足;三是償付能力數據不真實的問題較為突出,侵蝕了償付能力監管的基石;四是保險公司自身造血功能不足,有的公司主要依靠股東注資、財務再保險、房地產增值等維持償付能力。
陳文輝表示,償咨委的成立,對于完善和實施我國風險導向的償付能力監管體系、打贏保險業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提升我國保險監管和保險市場的國際影響力均具有十分重要和深遠的意義。
陳文輝強調,償二代二期工程建設要按照“同時啟動、分批完成、三年完工”的思路,在全面啟動各個項目基礎上,按照“急用先行、邊建設、邊實施”的原則,成熟一個,發布一個,力爭2020年中期完成償二代二期工程建設。
據陳文輝介紹,2018年要重點推進以下工作:一是在完善監管規則方面,修訂完成實際資本、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要求與評估(SARMRA)、風險綜合評級(IRR)、流動性風險等監管規則;二是在健全執行機制方面,建立常態化的償付能力數據真實性檢查制度,建立多維立體開放的風險分析與監測機制,建立健全償咨委工作機制;三是在加強監管合作方面,持續推進建立償二代等效評估制度,進一步探索完善償二代應用于境外保險機構時的標準和機制,積極參與國際監管規則的制定。(記者 陳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