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三板公司亞泰都會(北京)城市規劃建筑園林設計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稱“ST亞泰”)因更正2016年報,構成信息披露違規,被全國股轉公司出具警示函。
公告顯示,2017 年 6 月 29 日,ST 亞泰披露了2016年年度報告,對年度報告中涉及的會計差錯更正事項作出說明并披露。公司因以前年度部分會計科目報表項目核算不準確,對公司相關會計科目、報表項目予以追溯調整,據此調整影響當期凈利潤1,295,226.39元,調整前2015年凈利潤829,086.30元,調整后2015年凈利潤2,124,312.69元,調整比例為156.22%;調整影響當期凈資產-14,964,339.22元,調整前2015年期末凈資產 23,609,341.84元,調整后2015年期末凈資產8,645,002.62元, 調整比例為-63.38%。
ST 亞泰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第 1.5 條的規定,構成了信息披露違規。對 ST 亞泰的上述行為,時任董事長張萬芳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 統業務規則(試行)》第 6.1 條的規定,全國股轉公司決定對 ST 亞泰以及時任董事長張萬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全國股轉公司表示,ST 亞泰應當按照《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信息披露細則(試行)》等業務規則規范履行義務,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ST 亞泰應當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并吸取教訓,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否則,將進一步采取自律監管措施或給予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