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日前通報,2016年以來,證監會對32名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立案調查;相繼對多名人員作出行政處罰,對部分人員依法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將涉嫌犯罪行為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責任。
筆者認為,不管是對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立案調查,還是對其他違法違規的資本市場參與者采取監管措施,都是從嚴監管的一個重要體現,是在提醒市場各個參與者要遵守規則,更是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根本保障。
任何資本市場的參與者都要對自己的言行負責。特別是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不光要自覺依法合規經營,聚焦做大做強主業,更要對自己的一言一行負責,對公司負責,對廣大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資者負責。
然而,有些人卻偏離了方向:組織、策劃他人實施財務造假,通過找熱點、編題材、講故事,操控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時點與節奏,配合二級市場操縱股價;通過資金占用、違規擔保、非公允關聯交易等手段損害上市公司利益;利用自身的信息優勢,進行內幕交易……
這些行為,嚴重侵害了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危害了市場的發展,所以,必須要予以查處并予以嚴厲處罰,這既是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又是維護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重要舉措。
維護市場穩定、健康發展,需要各方“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形成一股合力;也需要市場各個參與者遵守游戲規則,不做違法違規之事。
對于監管層而言,要對各種違法行為堅決說“不”。執法是證券監管的核心工作之一, 我們看到,近年來,針對市場內幕交易、欺詐發行、市場操縱等違法違規行為,證監會逐步回歸并堅守監管本位,樹立依法全面從嚴監管的理念,主動出擊、重拳治亂,積極應對概念股炒作等風險苗頭,開展專項執法行動,查辦了一批大案要案,對各種違法行為“零容忍”。從上市公司到投資機構,從基金公司到證券公司,從上市公司高管到和普通的個人投資者,證監會的罰單覆蓋了整個市場,處罰力度遠超市場預期。
可以肯定的說,通過這一系列的舉措,證監會的監管能力和監管權威大大增強,為市場穩定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對上市公司控股股東、董監高而言,就要遵守各項規則,不利用自身的信息優勢做出損害投資者、損害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的行為。一旦觸犯法律法規,必將會受到嚴懲。比如,上周五證監會新聞發布會上提到的鮮言,想必不少投資者對他都有所耳聞:在5年的時間里玩轉兩家上市公司,制造出“奇葩更名”、“1001項奇葩議案”等史無前例的事件。但他最終也為自己招來了34.7億元的天價罰單和終身證券市場禁入的結局。
總之,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并對此予以嚴懲,不僅有利于穩定投資者預期,也有利于針對實踐中的問題完善監管,保證市場秩序的公平有序,為我國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保駕護航。擇 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