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 相關法律修訂工作將提速
完善這種重大理論創新,意味著一系列政策改革和法律修訂要同步進行。
意見指出,要扎實做好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確認“三權”權利主體,明確權利歸屬,穩定土地承包關系。建立健全土地流轉規范管理制度,完善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監管和風險防范機制,確保土地經營權規范有序流轉。構建新型經營主體政策扶持體系,加快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相關法律修訂完善工作。
“經營權在現在的法律設置里,和承包權是合一的。經營權是承包經營權派生出來的,不是一個獨立的權利。這兩者之間是根據一定的和約期限來確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的關系。”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劉守英表示,理清三權之間的關系,是理順法律時要注意的重要問題。
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振偉表示,現在全國人大正在抓緊對《農村土地承包法》進行修改,這次修法主要針對中央對土地承包關系的穩定和完善做出的一系列大政方針。
他也認為,“三權分置”關鍵是土地經營權定性。“該如何給土地經營權定性,現在眾說紛紜,有人認為是債權,有人認為是物權。債權的理由是土地經營權就是依據租賃合同契約關系而產生的,沒有租賃合同,沒有契約關系就沒有這個債權關系。還有一些權威專家說根據承包期限長短來判斷是物權還是債權,流轉期限短就是債權,流轉期限長就是物權。另外,國際上現在對債權物權化管理也是一個趨勢。”劉振偉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