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共護·
2023年8月15日是首個全國生態日,主題是“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綠水青山既是自然財富、生態財富,又是社會財富、經濟財富,全國生態日的設立將更深入地喚醒我們建設美麗中國的行動力、成就感和自豪感。
8月8日,在首個生態日來臨之際,韓江流域和閩粵贛三省邊界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協作機制啟動儀式在廣東梅州舉行。福建龍巖中院和廣東梅州、潮州、汕頭中院聯合簽訂《韓江流域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協作框架協議》;福建龍巖中院、廣東梅州中院和江西贛州中院聯合簽訂《閩粵贛三省邊界法院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協作框架協議》,共同推動構建流域、區域生態共建、環境共護、協同共治的環境司法保護新格局。
廣東高院黨組書記、院長張海波出席儀式并致辭,廣東高院副院長林碧艷、梅州市委政法委書記梁維出席簽約儀式。福建龍巖中院院長陳明聰、廣東梅州中院院長林秀雄、潮州中院院長宋偉莉、汕頭中院院長萬云峰、江西贛州中院副院長朱政分別簽署協作協議。龍巖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張麗丹,生態庭負責同志參加簽約儀式。
簽署協作協議
韓江
韓江是我國東南沿海的重要河流之一,也是聯系閩粵贛三省的重要紐帶,被譽為聯通贛南、閩西、粵北的“黃金水道”,經流區域山水相依、人文相融,均屬原中央蘇區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物產富集之地。《韓江流域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協作框架協議》的簽訂,是人民法院貫徹總書記關于“抓好韓江流域綜合治理,讓韓江秀水長清”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舉措,是構建全域司法保護體系,打通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有效轉化通道、服務閩粵贛原中央蘇區“融灣入海”的重要實踐。
協作協議明確
《閩粵贛三省邊界法院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協作框架協議》明確,將從加強審執協作、堅持系統保護、推動多元共治、實現共建共享等方面開展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全方位合作,包括:建立跨域立案全覆蓋、區域內重大案件一體處理、審判輔助性事務和執行協作制度;推進刑事案件量刑規范化、統一民事案件裁判規則;建立跨區域研討機制和審判人才隊伍培育交流機制;加強與公安、檢察以及行政執法機關聯動,構建區域訴源治理、執法司法協同機制;推動建立共享專家庫、裁判案例庫、生態環境司法聯合修復示范基地,建立執行到位資金分配會商制度,建立聯合發布白皮書、典型案例、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機制。
會后
龍巖中院陳明聰院長還前往梅州蕉嶺長潭自然保護地調研跨省流域的保護現狀。龍巖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張麗丹,生態庭負責同志參加活動。
此次,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協作包含了共治、共護、共享、共贏的內涵,將為進一步強化流域治理、邊界環境資源保護注入新的活力。龍巖中院將以此次共建活動為契機,充分發揮司法能動性從源頭預防生態糾紛發生,注重審判職能作用延伸修復受損的生態環境,以扎實舉措打造美美與共的“跨域協作樣本”,不斷提升龍巖法院生態司法工作現代化水平,為譜寫中國式現代化龍巖實踐作出積極貢獻。
來源:生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