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樂山市政府辦印發《樂山市市級政務信息化項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規范市級政務信息化項目管理,推動政務信息系統跨部門跨層級互聯互通、政務數據資源共享和業務協同,提高政務信息系統應用績效。

《辦法》明確,政務信息化項目原則上必須依托市級政務云、電子政務內網或外網、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公共應用支撐平臺等開展集約化建設,實現政務信息系統由分散建設向共建共享共用模式轉變。原則上不再批準建設孤立信息系統。
樂山將重點建設以下5大類型項目: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大政務信息化項目;落實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提升執政能力、民主法治、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和生態環境保護等管理服務效能的項目;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互聯網+監管”“互聯網+公共資源交易”,推進“一網通辦”下“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項目;對分級分散建設的業務系統、數據資源進行整合的項目,跨部門、跨層級共建共享的項目;涉及國家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和公共數據安全,彌補網絡安全短板、消除嚴重安全隱患的項目。
《辦法》提出,對于本部門內部可整合歸并的、可使用統建通用系統替代的信息系統,應終止其運行。存在以下情況的項目原則上不予立項(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除外):新建或擴建非涉密機房、數據中心、私有云平臺,新增非涉密服務器、存儲設備、服務端網絡設備等硬件設施采購的項目;互聯網出口的線路租賃項目和未整合到電子政務內網或外網的專網租賃項目,未納入電子政務外網統一監管的終端安全防護項目;未部署到市級政務云的非涉密新建項目,未遷移到市級政務云的非涉密升級改造項目;新建或擴建數字證書、電子證照、電子簽章、公共支付、物流配套、通知消息、咨詢投訴等共性系統,政府網站支撐平臺、獨立封裝的移動客戶端、大數據處理分析平臺、執法檢查類系統及相關模塊的項目;未接入數據共享交換平臺、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的政務服務、公共服務類項目,新建協同辦公平臺,未接入全市統一指揮調度平臺的非涉密指揮調度、決策輔助類項目;需求或績效目標不明確、內部系統整合不到位、數據目錄普查不到位、數據共享要求落實不到位、信息安全保障不到位的項目;非共建共享共用的信息基礎設施、應用支撐平臺、數據資源等項目;原項目尚未驗收的升級改造類項目;與上級統一建設、統一使用的項目建設內容有重復的新建、擴建、改建項目;對未按照國有資產管理要求納入固定資產、軟件資產管理的信息系統進行運維、擴建、改建、升級的項目。
來源:樂山市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