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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網訊:12月13日,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通知自2022年11月28日起施行。合同網簽時間在2022年11月11日及以后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據觀點新媒體了解,通知提到,職工家庭名下無住房,無住房貸款記錄或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且相應貸款已結清,為改善居住條件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執行首套房政策,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職工家庭名下擁有1套住房,或無住房但有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且相應貸款已結清,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執行二套房政策,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職工家庭名下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或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調整實施范圍為購買所處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蕭山區、余杭區、臨平區、錢塘區、富陽區、臨安區的普通自住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