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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網訊:10月24日,沈陽商業城(600306)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近日遼寧監管局下發了《關于對深圳市領先半導體產投有限公司、王強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2022】26號)。
根據決定書的內容,2021年10月17日,深圳市領先半導體產投有限公司和王強對沈陽商業城作出承諾: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后9個月內,承諾人將對上市公司內部實施資產重組,剝離虧損資產,減輕經營壓力,提升運營能力。承諾人將促成上市公司出售虧損子公司商業城百貨有限公司及與之相關的所有負債,并使用出售所獲款項償還上市公司銀行借款和補充流動資金。目前,9個月的承諾期已滿,其未能如期履行上述承諾。
遼寧監管局決定對其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將相關情況計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并要求其積極履行承諾,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整改并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沈陽商業城表示,公司董事會及管理層高度重視,將嚴格按照遼寧監管局的要求,積極配合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在規定時間內認真完成整改工作,以維護公司和股東的合法權益。本次監管措施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