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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網訊 10月13日,彩虹集團發布關于對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回復的公告。
公告顯示,在關注函中,深交所要求彩虹集團說明說明近期股價漲幅是否與基本面相匹配、是否與同行業上市公司變動幅度一致;電熱毯等家用柔性取暖器具在海外的收入情況;是否存在計劃進行股權轉讓、資產重組以及其他有重大影響的事項等問題。
針對股價漲幅是否與基本面相匹配、是否與同行業上市公司變動幅度一致的問題,彩虹集團表示,公司業務基本面未發生重大變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經營情況正常,同時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與同行業上市公司相比,彩虹集團在9月19日至9月30日期間的股價漲幅較高,但市盈率處于選取的對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均值水平。
針對用柔性取暖器具在海外的收入情況問題,彩虹集團表示,2022年,公司獲得一些產品出口訂單,總體上數量少金額低,截至6月底,電熱毯等家用柔性取暖產品實現海外銷售收入21萬元,此外,目前在手訂單金額約133萬元,合計占上一年度公司營業總收入比例為0.13%。
此外,彩虹集團還表示,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計劃對公司進行股權轉讓、資產重組以及其他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事項;公司在接受媒體采訪、機構和投資者調研、互動易平臺回復投資者咨詢以及接聽公開電話過程中,不存在違反信息披露準確性、公平性原則的情形,也不存在迎合市場熱點概念炒作股價及誤導投資者的情形;公司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直系親屬在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亦不存在涉嫌內幕交易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