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近日發布數據顯示,太原金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項目越證、無證建設”被太原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處罰9萬元。
具體處罰信息顯示,此次處罰被查處的項目為金地·都會名悅項目,該項目存在三處越證情況及無證建設。具體越證情況:一、1號樓首層門廳西側變窄;屋面層降低導致屋頂造型與報建不一致;二、2號樓屋面層降低導致屋頂造型與報建不一致;裙房外立面改變由石材改變為鋁材,變化面積103.68平方米;三、3號樓裙房外立面由石材改變為玻璃幕墻,變化面積599.85平方米;裙房增加設備用房面積增加38.1平方米,東立面1-2層窗戶封閉;主體屋面層降低導致屋頂造型與報建不一致;入戶大廳石材變窄。
無證情況:配套1號樓,地上總建筑面積868.69㎡,主體2層;主體結構封頂。
太原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給出的處罰如下:
對該項目2號樓裙房外立面改變越證違法建設行為,按照改變面積103.68平方米,處以工程造價400.42元/平方米的5%的罰款,計2075.7元;其次,對該項目3號樓裙房外立面改變越證違法建設行為,按照改變面積599.85平方米,處以工程造價381.21元/平方米的5%的罰款,計11433.44元;另,對該項目3號樓裙房加建設備用房越證違法建設行為,按照超建面積38.1平方米,處以工程造價1700元/平方米的10%的罰款,計6477元;對該項目配套1號樓無證違法建設行為,按照違法建設面積868.69平方米,處以工程造價1700元/平方米的5%的罰款,計73838.65元;共計罰款93824.79元(玖萬叁仟捌佰貳拾肆圓柒角玖分)。
另外,對該項目1-3號樓屋面層高度降低導致外立面變化輕微越證違法建設行為,不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