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下調,對于沒買房的市民來說無疑是個好消息,但對于剛買過房的業主則后悔莫及。
近日,有購房者投訴鄭州碧桂園鳳凰城樓盤以低于備案價15%銷售,存在惡意降價的行為,讓自己損失20多萬元。那么,這種降價是否違規?依據是什么?政府部門對此又該如何回應?
◆房價降價有人歡喜有人憂
一名購房者稱,去年經朋友介紹,在鄭州碧桂園以每平方一萬四千多元價格購買鳳凰城天薈的商品房。如今,不到半年時間,房價竟然下降到一萬兩千多元,算下來,一下子損失了二十多萬元,讓他們無法接受,同時又后悔不已。“本來購房款都是借親戚朋友的,現在房價又跌了,早知道就不買那么早了。”
和上述購房者同樣遭遇的還有多位業主。
記者注意到,2月8日,就曾有網友給鄭州市市長留言,投訴鄭州碧桂園鳳凰城天薈,以低于備案價15%進行銷售,存在惡意降價的行為。
不過,房價降價有人歡喜有人憂。
在鄭州打工的劉先生,老家在駐馬店,在金水區一家事業單位上班,他最近一段時間除了正常工作外,業余時間一直在到處看房。南邊到了南四環外,西側到了西四環。他告訴記者,得知碧桂園的房子降價后,對他來說無疑是個好消息。之所以沒下決心買房,是看到房價在降價,一直處于觀望階段,“等等再買吧,或許價格會更低。”
走訪中,也有個別市民表示,房價漲落和他都沒多大關系,漲了自然高興,降了也不會傷感。反正是剛需,自己住的,又不是在炒房。
業內人士認為,去年因疫情和其他方面因素,鄭州房價一直受很大影響。商品房具有商品屬性,他不可能永遠無限地漲上去,當市場情況變差,開發商迫切需要回款,或許降價促銷也屬于正常商業行為。
有房產中介在受訪時說,商品房本質上就是一個商品,簽訂的購房合同本身就是一種買賣合同,是買賣就會有賺有賠,合同就是來約束雙方的,簽了合同就應該承擔相應的風險。
◆回應:屬正常商品房促銷
2月21日上午,大河報·豫視頻記者來到了建設西路和西流湖公園交叉口附近的碧桂園鳳凰城了解情況。
當天周一,雖是上班日,但售樓部仍有不少市民在看房,銷售員不停地在一旁講解。
“確實市場調節,只是部分樓層降價了。”相關工作人員說,主要是市場行為,但是對于低于申報價格的浮動,也是沒有明確規定的。
對此,碧桂園鳳凰城給記者的回復稱,鳳凰城項目根據目前市場現狀及周邊項目的售價,短期內針對部分樓棟進行了價格調整,其余樓棟價格正常。
“屬于正常商品房促銷。”按照國家及省市主管部門相關法律法規,對于商品房銷售價格,是采用市場調節的機制,要求在銷售過程中,不得超過其申報價格,對于低于申報價格的浮動區間,具體是由企業根據市場情況確定。
目前該項目短期內的價格波動,并不會影響項目的工期、交付時間及交付標準,相關詳細內容購房合同中也有約定。
鄭州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回復稱,接到投訴后,他們并及時轉市住房保障局處理落實,根據房地產調控相關規定:加強對預售價格申報的指導。
商品房銷售價格采用市場調節機制,企業在申報預售價格時具體到單套房屋為其最高銷售單價,在銷售過程中不得超過其申報價格,對于低于申報價格的浮動區間無明確規定,具體由企業根據市場自主確定。
對于網友反映的降價事項法律法規無禁止條款,屬于市場自主行為。
(記者 呂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