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剛剛過去的周末,房地產行業新的政策動向,引發各界關注。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明確了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基礎制度和支持政策,我們先來梳理一下政策要點。
《意見》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設,適當利用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建設。
《意見》要求,一是進一步完善土地支持政策。人口凈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城市,可探索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允許利用企事業單位自有土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允許將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二是簡化審批流程。三是給予中央補助資金支持。四是降低稅費負擔并執行民用水電氣價格。五是進一步加強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