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記者來到位于洛陽市香山路和永泰街的香山19號小區,車庫入口處豎立著一個白色油漆手寫的牌子“里邊施工,請勿進入”,下行的坡道還沒有完全硬化完畢。而在車庫上方的4層臨街商鋪,主體建筑已經完成,但是窗戶、門等都沒有安裝。
香山19號這樣的“爛尾”狀態已經維持了將近5年時間,里面的住宅樓消防驗收未合格,暖氣也沒有開通,因為不能同時負擔起租房費用和房貸,不少業主選擇簡單裝修后住進這棟“爛尾樓”。
房屋貸款還了5年,開發商各種理由推脫不夠交房條件
“房子貸款簽完合同后就下來了,已經還了將近5年。”香山19號小區1號樓2102的業主王帥朋告訴記者,2015年12月他和香山19號的開發商洛陽龍祥房屋開發有限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交付了14萬8千余元的首付款,合同約定交房時間為2016年3月31日,余下的房屋貸款在2016年4月就批復下來,開始償還了。
2016年3月底,王帥朋發現小區住宅樓外層未粉刷、窗戶沒安裝,外面的商業樓已經停工了。于是,業主們聯系了開發商,得到的答復是施工過程中變更、天氣等不可預見因素,導致工期順延,爭取2016年9月30日交房。
“然后又拖到了2017年12月31日交房,但后續基本上就停工了。”該小區一號樓2單元2302的業主王剛說,在2019年9月,又經過業主的多次走訪、協調,洛陽市房管局撥付500萬商品房監管資金用于工程后期建設,才讓小區通了水、電和燃氣。
直到目前,小區的熱力工程、地下室電纜工程、消防工程還未完工,依舊沒有達到交房條件。
入住后“全自助”維護水、電,自備滅火器應對消防問題
記者了解到,目前已經有20多戶業主入住,還有60戶左右的業主在裝修房子。“5年了,房子遲遲不交,一邊還著貸款,一邊在外面租房,經濟壓力實在太大。”香山19號小區1號樓22樓的業主胡艷艷說,不少年輕人就在這樣的房子中結了婚,目前小區的管理就靠大家零零散散交點物業費,雇了兩名保安和兩名保潔,有時候覺得環境實在太差,不少業主會自發下樓打掃衛生。
不僅小區無人管理,香山19號小區還存在很嚴重的安全隱患。每一層的通風井都未封口,大約半米高的洞口“敞開著”,部分強弱電井沒有安裝門,建筑垃圾隨處堆放。“水、電、電梯沒有人監管和維護,經常出現停電、停水、電梯壞了的情況。”王帥朋說,因為消防不合格,很多人家夏天都自己買的有滅火器,怕發生意外。
開發商聯系不上,管理單位表示業主最清楚具體情況
為了解事情的最新進展,記者致電洛陽龍祥房屋開發公司聯系人荊寶蘭的電話,一直處于關機狀態。業主向記者提供了之前房屋建筑公司負責人秦洪濤的電話,打通后被告知早已離職,之前樓盤的事兒都不再負責了。
“經了解,洛陽市龍祥房屋開發有限公司同河南恒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資產轉讓協議后,恒財公司已支付部分款項,但全部用于商品房的質押解除,剩余款項以同龍祥公司有債務糾紛為由沒有繼續支付。”記者看見網上洛陽市某辦事處對于此事的回復,隨后致電辦事處。
“進入業主代表群,有很多后續我們都不再參與了,具體情況業主們最清楚。”洛陽市某辦事處的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律師看法:開發商已違約,當地基層行政機關有義務協調解決
河南春屹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少春律師分析認為,業主與開發商之間存在房屋買賣合同關系,一方付款,一方交房,否則即構成違約。
對于業主來說,開發商五年未交房,且房屋配套設施安裝不完善,已明顯違約,業主有權按照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承擔經濟賠償等違約責任。鑒于類似案件涉及群體性百姓民生問題,當地基層行政機關有義務協調解決,以化解矛盾,息訴止爭。(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郭帥 陳琳/文 張歡歡/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