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萬里國際商城
在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里,寫明房子五證齊全,預售證號也明確寫出了。可是購房人在交完首付款后,等了三年,開發商一直不給辦理按揭貸款手續。購房人去房管局一查,傻眼了:他買的房子根本就沒有取得預售證,合同中寫出那個預售證號也和他的房子沒有關系。
2020年12月1日,多名購房人向武陟縣人民法院遞交了起訴狀,要求開發商退房并給予賠償。可就在他們遞交起訴狀的前一天,開發商取得了所涉樓棟的預售證。那么,在這種情況下,開發商是否還構成無證售房行為?
購房人:買房三年不給辦按揭,原來預售證號是假的
王先生在武陟縣經營輪胎生意。在2017年11月份,他相中了位于武陟縣文化路與木欒大道交叉口九萬里國際商城的一處商鋪,開發商為焦作萬佳匯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佳匯公司)。當年11月12日,他先是向開發商支付了六萬多元定金預定了兩間商鋪,11月14日,他和開發商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并支付了18萬多元的首付款,剩余房款通過銀行辦理按揭。
可合同簽訂之后,王先生一直等不到開發商通知辦理貸款,他多次催問,對方一再推托。直到2020年6月份,王先生偶然聽說他所購買的房子根本就沒有取得預售證。聽聞此言,他趕緊去到武陟縣房管局查詢,結果證實了他的擔憂:他購買的房子確實沒有取得預售證。
合同都簽了,首付款都交了3年了,房子居然沒有預售證,這讓王先生很害怕:“沒有預售證,怎么可能辦理按揭貸款?將來怎么辦理房產證?再一個,如果沒有預售證,開發商在合同里寫的那個預售證號又是咋回事?”
另一位購房人馬女士則稱,在聽說開發商沒有預售證之后,她又檢查了一遍自己的購房材料,發現此前她交付定金的收據上,竟然連收款人的公章都沒有蓋。
包括王先生和馬女士在內的幾位購房人覺得受到了開發商的欺騙,對樓盤的資質也很擔憂。2020年12月1日,他們向武陟縣人民法院遞交了起訴狀,要求開發商退錢并作出賠償。
記者調查:開發商剛取得預售證,且與商品房合同中的證號不同
記者看到,在王先生和萬佳匯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寫明房子具備五證,并分別列出了土地證、規劃證等各證的證號,其中預售證的證號是:武(房)預售證2015—012號。
那么,事情是否真如王先生所說,開發商是虛構預售證號、無證售房呢?1月6日,記者去到九萬里國際商城的售樓處,開發商萬佳匯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員宋先生告訴記者,王先生購買的樓棟已經取得了預售許可證,并出示給記者查看。
記者看到,宋先生出示的預售證,發證日期是2020年11月30日,預售證號為2020—023號。該預售證發證時間比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的時間晚了3年多,且預售證號和合同中寫明的預售證號也不相同。
開發商:中途接盤影響辦證進度,合同是前任開發商遺留的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子是不允許銷售的。那么萬佳匯公司為什么提前3年就把房子賣了呢?對此,宋先生解釋說,他們銷售的這一樓盤,此前是另外一家開發商開發的,但是前任開發商在收錢之后卷款跑路,他們是在2017年才接手的。因為各種歷史遺留問題太多,相關文書資料也是一片空白,所以造成他們辦證的進度很慢。至于無證銷售的問題,宋先生說,是因為當時房子的主體都已經建好了,能夠滿足預售的要求。
至于虛構預售證號的問題,萬佳匯公司另一位工作人員荊(音)先生解釋說,他們和購房人簽訂的合同,也是前任開發商遺留的,上面的內容也是前任統一印制好的,上面的預售證號問題,他們也不清楚。現在公司已經取得了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是肯定要更換的。
此外,對于購房人提出的退房+賠償的訴求,荊先生也表示愿意和購房人協商。
房管局:接受市民信訪并承諾處理,不接受記者采訪
王先生認為,在整個事件中,是開發商欺騙在先,所以理應退房并給出賠償。另外,房管部門也應對開發商虛構預售證號、無證售房的行為進行查處。
隨后,記者和王先生一起去到武陟縣房管局,按該局人員要求,去到信訪辦填寫材料后,信訪辦工作人員表示會在下周給出回復。
那么,開發商虛構預售證號賣房,是否違反相關規定?在未辦理預售證的情況下對外售房的行為,是否應當給予處理呢?記者又去到武陟縣房管局黨政辦,在出示了新聞記者證并表明采訪意圖后,黨政辦負責人表示,記者必須先到武陟縣委宣傳部進行登記備案,房管局在沒有接到宣傳部通知的情況下,不接受采訪。
不過,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對此有明確要求:公職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記者合法采訪。(頂端新聞·大河報記者丁豐林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