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政府的相關規定,新建居住小區必須按相關標準建設社區辦公用房。居住在鄭州市中原區啟福尚都小區的居民卻告訴記者,他們小區的社區辦公用房,卻被出租給了一些商業公司使用,居民對此都很不理解,并且,在疫情尚未結束的情況下,也給小區的封閉管理帶來了影響。
居民投訴:社區辦公用房,被出租給了商業公司
啟福尚都小區位于鄭州市中原路與西三環向西路北側。市民王先生住在該小區的C區11號樓。他告訴記者,他所住的11號樓的一樓,原本是開發商配建的社區辦公用房,此前一直是空置的。在今年9月份,他突然發現一家早教機構開始在社區辦公用房里辦公了。“既然是社區辦公用房,怎么會租給社會上的公司使用呢?”王先生很不理解。
11月26日下午,記者現場采訪時看到,在啟福尚都小區C區11號樓的單元門旁邊,確實有一家名為“匯愛國際教育集團”的機構在里面辦公。該公司使用了11號樓的一樓和二樓,面積大約200平米,里面的工作人員有大約20名。
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員介紹說,她們是在今年7月份,從小區的開發公司手里租下了這個地方,作為公司的辦公場所。至于這處房屋是不是社區辦公用房,他們并不清楚。
記者還看到,與此相鄰的10號樓的,一樓也開起了商業門店。王先生稱,10號樓的1樓也是社區辦公用房。
物業解釋:是開發商租出去的,物業無法阻止
啟福尚都小區的物業運營服務商是河南正弘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物業服務中心一位負責客服的黃女士也證實,居民王先生所指的兩處房屋確實是社區辦公用房,此前也有居民來物業反映過,但是物業對此無能為力。
黃女士解釋說,在他們入駐之初,就知道這兩處房屋社區辦公用房,但是兩處房子一直是空置狀態,鑰匙也不在她們手里。在今年9月份,他們發現有社會公司在里面辦公后,對方都持有和開發商公司簽訂的合同,來辦理相關手續她們也無法阻止。
黃女士說,處于小區安全管理考慮,她們也不希望有社會公司在小區里面辦公。在接到居民們反映后,她們也將意見反饋給了開發公司,但沒有效果。
社區解釋:社區和開發商做了“置換”,社區用房變成“商業用房”了
既然明確了是社區辦公用房,那么為什么會被出租給社會公司?現在社區辦公用房被占了,那么社區又去哪里辦公了呢?
記者隨后找到了啟福尚都小區所在的凱旋路社區,該社區沒有設在小區內,而是在小區外面文繡路上的一棟三層臨街樓里辦公。凱旋路社區主任周亞德證實,此前已有多位居民向社區反映過這一問題。被租出去的房子,確實是社區辦公用房,但是現在社區和開發商進行了“置換”,已經不作為社區用房使用了。
周亞德解釋說,啟福尚都小區一共分為A、B、C、D四個區域,開發商在建設之初,在每個區域都預留了社區辦公用房,但是因為房子分散在四個區域,這樣社區就會被打散,會給居民辦事帶來很多不便。出于方便社區居民考慮,經過上級機關和開發商公司進行了協調,將現在這棟位于四個區域中心位置的臨街商業樓,用作社區辦公用房,原本開發商在四個區域預留的社區用房,交由開發商作為商業用房對外出租。
居民擔憂:住宅樓里辦公,安全問題誰來買單?
周亞德表示,進行置換的最主要原因,還是為了方便居民。不過對于這一解釋,有居民并不認可。
王先生認為,對社區辦公用房進行了置換,是方便了一部分人,但是卻不考慮另一部分人。在住宅區里辦公,小區的封閉管理就難以實現,進出人員的雜亂也會帶來安全上的隱患,再加上進入冬季,疫情還存在反復的可能。“退一萬步說,在居民區里辦公,本身就是不合適的。”
對于這些意見,周亞德表示,眼下只能督促物業加強管理,其他暫時也沒有更好的辦法。(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丁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