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發布消息表示,《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個人信息保護管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正式進入向社會征求意見的階段,APP再不能亂“伸手”了?
原則
“知情同意”“最小必要”
此次《征求意見稿》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的統籌指導下,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制定完成。
工信部指出,近年來,我國個人信息保護力度不斷加大,但APP個人信息收集使用規則、目的、方式和范圍仍存在不明確的地方,部分環節仍存漏洞,個人信息保護面臨諸多問題和挑戰。
《征求意見稿》共計二十條,界定了適用范圍和監管主體,明確了“知情同意”“最小必要”兩項重要原則,細化了APP開發運營者、分發平臺、第三方服務提供者、終端生產企業、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五類主體責任義務,提出了投訴舉報、監督檢查、處置措施、風險提示等四方面規范要求。
痛點
直指“自動更新”“強制獲取權限”等頑疾
南方日報記者注意到,“應當在對應業務功能啟動時,動態申請APP所需的權限,不應強制要求用戶一攬子同意打開多個系統權限,且未經用戶同意,不得更改用戶設置的權限狀態。”“用戶拒絕相關授權申請后,不得強制退出或者關閉APP,不得提前申請超出其業務功能或者服務外的權限,不得利用頻繁彈窗反復申請與當前服務場景無關的權限。”“未經用戶同意或者在無合理業務場景下,不得自行進行喚醒、調用、更新等行為。”,這樣的要求在《征求意見稿》中明確。
這些條款提及的,幾乎就是很多用戶日常在使用APP時遇到的熟悉場景。“我不喜歡‘自動更新’,這種強制的感覺不好,而且有的APP更新了之后,反而不好用。”洪先生告訴記者。
正如洪先生所言,記者注意到,在網絡社交平臺上,不少人甚至焦慮于如何把“偷偷摸摸自動更新”的軟件安裝回以前的版本。記者實測則發現,自動更新幾乎是很多APP的標配,一如當年的“PC時代”的開機自動啟動。
而另外一個流氓行為,則是強制獲取用戶數據權限。“選隱私還是選APP”,這竟然成了當下很多用戶遇到的難題。記者在手機上測試發現,基本上所有APP都希望讀取用戶的通訊錄、位置、攝像、錄音等信息,而為了達成這些目的,許多軟件強制要求授權某些權益,否則的話就不能正常運營并且使用該軟件,有些還會強行退出APP。
“我在使用一個視頻編輯的軟件的時候,真的需要訪問通訊錄、獲取地理位置等這些權益嗎?”不少用戶就曾疑問。正如這樣的質疑,有些功能是必須獲得授權后APP才能運行,但目前,大部分授權其實APP并不需要,亦并非應用場景。
《征求意見稿》無疑指向了這些最為熟悉的痛點。
反響
如何實施更為重要
面對個人信息保護問題,早在今年的“3·15”,國家就有《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的出臺,其中規定,網絡交易的經營者不能強制消要求費者捆綁安裝、默認授權。此次《征求意見稿》則是進一步的強調:APP的獲取授權信息,必須得征求用戶同意并且是軟件運行必要才能進行。
《征求意見稿》對個人信息保護管理的要求更為細致,而相關責任厘清也更為明確,不少用戶對這樣的規定拍手叫好,但也有很多用戶進一步提出“關鍵還得看實施”。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相關部門曾加大力度整治APP“隱私政策”設立的問題,經過整治后,目前很多APP都設立了“隱私政策”,不過,部分用戶亦反饋,當前APP呈現的隱私政策,往往很冗長,且完全沒有標明重點,只是一個文字堆積形式,這成為一個新的問題。
與此同時,在相關部門的高壓整治下,問題APP仍繼續出現。近日,廣東省通信管理局便發布消息稱,今年2月至3月共監測發現150款APP存在侵害用戶權益和安全隱患問題,其中,不乏如祺出行、廣東南粵銀行、懶人聽書FM等產品。
關鍵
要掐住審核上架的源頭
在實施中,如何真正杜絕這些層出不窮、“頂風作案”的APP?部分用戶及相關專家認為需從APP應用審核上架的源頭就開始高壓管理。
從這個角度上講,對應用商店的違規懲戒及生態管理更為重要。工信部近日即對外公布,在今年一季度檢測中,騰訊應用寶、小米應用商店、OPPO軟件商店、華為應用市場和vivo應用商店發現問題APP數量分別占比14.22%、13.81%、12.80%、11.37%和11.17%,存在上架審核不嚴格,存量問題清理不徹底,登記核驗APP開發運營者信息不準確,誤導用戶下載等問題。
目前,蘋果應用商店比安卓應用商店在這方面的審核更為嚴格。這幾天,蘋果推送了iOS 14.5與iPadOS 14.5正式版更新。在最新的公開發行版本中,所有APP都必須使用APP Tracking Transparency(ATT)框架來征得用戶的許可,才能對其進行跟蹤或訪問其設備的廣告標識符。
蘋果表示,任何試圖通過提供獎勵來說服用戶啟用追蹤功能的應用都將被App Store禁止。將APP提交審核時,開發者必須在產品頁面的“App Store隱私信息”部分中,為其他任何形式的跟蹤(例如,按名稱或電子郵件地址)提供聲明;同時,這些跟蹤將僅在通過ATT框架征得許可的情況下才能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