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西都市報記者李逢春刁明康攝影報道
《手機掉在出租車上 電話“談判”4次 酬金一加再加》追蹤 2月18日,成都市民張志(化名)乘坐出租車時手機遺落,聽到手機鈴聲在車內響著,的哥卻轟油門而去。張志一路追“機”,的哥多次說“沒撿到”,但等張志將歸還手機的酬金從1000元加到4000元后,的哥承認了,卻拒絕當面交易,并指令他放在草金立交附近的一個垃圾桶里……(本報21日曾作報道)
22日,華西都市報記者得知,這名涉事司機已被公司做出立即開除的處理,張志也拿回了自己的手機,涉事的哥再未露面,稱自己是遭張志“誆”了。
的哥沒露面
失主蒙上面擔心什么?
張志擔心事后被人報復,全程戴著口罩。而他想要不被報復的保證,也因當事的哥未露面而不得。
和張志交談的是出租公司胡安全部長(左),后者當面向他道歉。
一路追“機”之轉機
的哥來電:“不要錢了,馬上還手機”
遺落手機后,張志向紅牌樓派出所報案,在民警協助下,查到了當事的哥所屬公司,并調取了事發時的行車軌跡和監控錄像。張志找到公司,并與這位的哥鄧浩(化名)取得聯系。
起初兩天,無論張志如何溝通,鄧浩都矢口否認撿到手機,但隨著尋“機”心切的張志答應將感謝費從1000元一路漲到4000元,且承諾送一面錦旗到公司后,鄧浩承認手機在自己手上。
2月19日傍晚,鄧浩給張志打去電話,要求他把4000元酬金放到他指定的草金立交橋下的一個垃圾桶,他拿到錢后再將手機放垃圾桶,張志便可以取了。張志則認為,自己要先看手機,了解手機是否還好,里面的數據是否還在,需要一手交錢一手還手機,但遭到鄧浩的拒絕(張志曾將這一段通話錄音傳與華西都市報記者)。自此,張志再也聯系不上鄧浩。
此事經本報報道后,鄧浩的態度也隨之發生了明顯變化。張志向華西都市報記者介紹,從21日下午起,鄧浩就給他打電話,表示“不要錢了,馬上還手機”。22日上午,張志在單位開會時,鄧也來電兩次,說自己會盡快把手機還給他。
“如果手機拿回來就完了,這種違法行為沒有得到應有的處罰,那這個違法的成本就太低廉了。并且,我的家庭住址他(的哥鄧浩)知道,我擔心我的安全。”張志認為,他必須到這家出租車公司提交證據,拿回手機的同時,當面得到對方公司處罰該司機的結果,及對方寫下不因為此事報復自己的保證。
一路追“機”之處置
這次是“個人貪欲的突發狀況”
公司道歉 開除當事的哥
22日下午,華西都市報記者跟隨張志一起來到的哥鄧浩所屬出租車公司。公司督查部部長胡安全當面向張志道了歉,并介紹了處理情況。
他表示,公司接到了交委主管部門的指示,對此事進行了詳細調查,認為手機機主張志向媒體反映的經過屬實。
“根據公司規定,公司對他(鄧浩)作出開除的處理,這樣的人,已經不再適合在我們這個服務行業里繼續工作。”胡安全說。
胡安全向記者透露,鄧浩已入職5年,之前沒有接到過乘客投訴,“個人表現還是可以的”,而這次是“個人貪欲的突發狀況”。
“我代表公司向你道歉。雖然這是個案,但我們要嚴肅處理,舉一反三,加強這方面的教育。”胡安全起身向張志道歉。
不過,公司兩次聯系鄧浩到辦公室時,鄧并沒有露面,而是委托同車搭檔把手機送來。
一路追“機”之還機
當事機主
手機完好,“也沒時間追究了”
拿到手機后,張志先檢查了一下,確認對他來說非常重要的公司資料以及私人照片、影像都完好無損。然后,他向公司提出,需要當事司機給自己寫一份“不因為此事報復自己”的保證,但因鄧浩未現身而沒能實現。
“我只是很氣憤他當初的做法,第一是在車門還沒有關、手機還在車里面響的情況下,他開車就跑了;第二是明明知道手機在他身上,他一直說沒有;第三是酬金一加再加,他才承認了。”他表示,最初的想法是拿到手機就此了結,但后來鄧浩的做法讓他覺得,這種違法行為應該得到應有的處罰,“律師都說了,如果他拿走這4000元錢,就涉嫌敲詐勒索;即使不拿錢,把手機還了,他也涉嫌敲詐勒索未遂”。
“我自己意料到他不會露面的,做了這樣的事,他肯定有顧慮,”臨走,他說,“這事,也就這樣了,我也沒時間追究了”。
當事的哥
沒有露面,只稱是被“誆”了
離開公司后,記者給鄧師傅打了一個電話,表明身份后,鄧師傅先問了一句:“手機拿到了嘛?拿到就對了噻。”
他解釋,自己和張志本人從打電話開始,是“被一步步‘誆’了”。“我開始并沒看到手機,是第二天早上洗車時從座位縫隙里看到的。”對于被開除一事,他說自己已經知道了。
而為什么要將“接頭”地點指定在草金立交、錢和手機都放垃圾桶一事,他拒絕回答,只表示,再有什么問題,去問公司好了。
立即評
追“機”之后當有轉機
張先生的手機,在經過“一路狂追—矢口否認—數次談判—討價還價—出爾反爾—公共介入”后,最終物歸原主,但其歸途坎坷,宛如觀劇。
“不要錢了,主動歸還手機”——追機后續走勢,或者說這個轉機,當然也是完全可以意料中的。即便是個法盲,也很難想象,在事件發酵到如此程度,他還有其余別的選擇。有一點值得注意,公司表示其入職5年,“表現還是可以”,沒有過投訴,這次像是“個人貪欲的突發狀況”。
涉事的哥也稱被乘客“誆”了。說是最初不知情,次日才撿到。而對自己鬼使神差的“步步勒逼”,他解釋是從打電話開始“一步步被‘誆"。翻譯一下,或是還不還,正猶豫間,失主卻次次提價,屢屢利誘,步步驚心。最終“昧良心”犯下糊涂事兒。這也是一面之詞,真相就在最初車門未關鈴聲震天,卻“挾機而去”的那一腳油門中。
真相只有一個,卻也不必誅心。怒從心起,惡向膽生。一時貪念,更是人性弱點,圣人都難稱完人,誰都可能遇到那個魔鬼時刻。遇到一兩個挾機要價的司機,是概率問題,此事關鍵在于,一個正常社會,苦主不能自認倒霉,甘愿被宰。而在報警投訴后,自有相關司法、行政部門和行業協會、涉事公司接位,應訴有門,處理高效。
觸及律法的就不說了,在曖昧模糊的職業規范、行業倫理等自律方面,也當如此次諸如“已不適合這個服務行業繼續工作”的認定處理,并以極端個案為行業自新的契機:“嚴肅處理,舉一反三,加強教育”等。這就是苦苦追機后,大眾樂見的行業性轉機。
出租行業特殊性在于,它會成為城市觀察窗口。比如,我第一次到江油,深夜坐車手機遺落,當晚和撿拾司機溝通幾個鐘頭,最終以身上僅有的兩百五現金贖了回來。這種經歷很多人都有過,實在難言美好。
再多說一句,大年初三回蓉,凌晨五點火車北站,看似正規的出租車,已如前些年的“野租兒”一樣強行拉客拼車、不打表一口價。別說服務了,撲面而來的蠻霸粗野江湖氣,都讓你敬而遠之。新年走出車站踏上成都的第一步,入眼第一幕,竟是如此眼熟而陌生,確實令人唏噓。
這若是已成規模的一群,那比偶然一個“挾機要價”者,對行業和城市形象殺傷力更大吧。只希望轉機也已不遠了。
更多精彩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