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警方23日向媒體通報稱,2月21日11時30分許,三亞市吉陽區執法管理局兩名隊員在河東路巡查時,發現7名老人在石凳上打牌,影響行人通行,依據《海南省城鄉容貌和管理衛生條例》第二十條第二款之有關規定進行勸阻,遭到對方辱罵、搶奪拍攝手機和執法車鑰匙,并強行推拉兩名執法隊員。
三亞市公安局吉陽分局河東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后前往處置,幾名當事人繼續對執勤民警進行辱罵、推扯,民警警服被撕破。現場民警依法將徐某田等7人帶回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審查,徐某田等5人對阻礙依法執行職務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警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定,對徐某田、王某明、郭某君、付某志處以治安拘留十日,對李某民(女)處以治安拘留五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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