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人被人搶走了,你們快點幫我!”近日一名年輕女子跑進晉江衙口邊防派出所報警,坐在地上又哭又鬧。
經了解,女子姓王,今年29歲,惠安人,常年在晉江龍湖鎮打工。6年前,王女士經人介紹認識本地男子施某,與施某同居。春節期間,兩人戀情被施某原配發現,原配忍無可忍要求離婚。施某這才著急,跟王女士說要分手,王女士情急之下向民警求助。
民警通知施某和妻子施女士到派出所,發現施某已經71歲,見到民警也不敢說話,施女士則情緒激動。原來,施某一家是龍湖鎮人,家庭較為富裕。平日施某喜歡散步,經常外出喝酒,在一次聚會中認識王女士,之后兩人產生感情,并在外同居。施女士不止一次發現丈夫有外遇,時常夜不歸宿,但礙于面子不好捅破。
今年春節前,施某一直沒有回家,施女士忍無可忍,向他攤牌要離婚。施某怕影響家人和孩子,一面央求妻子回心轉意,一面與王女士談分手,不料遭王女士拒絕。
民警向雙方當事人進行勸導。施某對自己的所作所為非常后悔,主動向王女士賠禮道歉,并賠償其精神損失費數百元。王女士見沒有挽回的余地,只好離開。記者許小程 通訊員蔡少榮
更多精彩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