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上午,湖南衡陽市公安局宣傳科相關負責人向上游新聞(全國爆料熱線17702387875)記者回應,該局正在對耒陽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副大隊長陳某入股煤礦分紅問題展開調查。同時負責人表示,一旦查明情況將依法依規處理。
此前,衡陽市耒陽“興旺興新”煤礦老板谷任根實名舉報稱,耒陽市公安局經偵大隊的副大隊長陳某,在12年前就號稱入股65萬元到他的煤礦,但實際上只給了35萬元。
如今,煤礦行業不景氣,但陳某仍要求按65萬元的股份,向谷任根索要360萬元的分紅。
民警被舉報入股煤礦分紅200多萬
“興旺興新”煤礦老板谷任根舉報稱,2006年1月16日陳某與自己簽訂了煤礦入股協議。從谷任根出具的入股協議上,上游新聞記者看到,入股協議上顯示乙方以65萬元入股煤礦,煤礦公司每年向乙方支付48萬元的股金紅利。
不過在這份入股協議上,記者卻沒有看到陳某的名字,入股的乙方卻是陳某雄。
“他是為了掩飾他公務員的身份,就用他弟弟陳某雄的名義做幌子。”谷任根說,股東的分紅都是按照陳某的要求,打到指定賬戶。
“匯款有的匯到陳某的賬戶,有的匯到他妻子賬戶里。”從2004年到2012年,谷任根一共向陳某支付了分紅200多萬。
2012年后,煤礦生意開始走下坡路,公司瀕臨停產。但陳某按照入股協議要求結算,要谷任根還要再支付360萬元。
“我沒有錢支付,他就逼迫我簽名打欠條。”谷任根稱,一張330萬的欠條是打給陳某的妻子,另一張30萬的欠條打給了他的弟弟陳某雄。
當事民警否認入股分紅
據湖南經視此前報道,被舉報的耒陽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副大隊長陳某否認了參股經商。
陳某表示,他跟谷任根沒有任何經濟來往,而所有的舉報內容,都是因為他弟弟陳某雄跟谷任根發生的債務問題。同時,自己沒有收過谷任根一分錢。
對于匯款單顯示為其本人的賬戶,陳某解釋稱,該賬戶一直是自己妻子的哥哥在使用。
谷任根為什么會實名舉報自己?陳某也無法回答。
陳某稱,谷任根的舉報都是虛假,因為自己的弟弟陳某雄也沒有入股。
不過,據當年甲方簽字的另外一名原股東雷彼德表示,陳某雄在簽這份股東協議時,陳某也在現場。
不過,煤礦老板谷任根的妻子資女士向上游新聞介紹,2015年8月26日,民警陳某的妻子以330萬元欠條向耒陽市人民法院起訴,“去年11月和12月開過兩次庭。”
衡陽市公安局稱正在調查
資女士表示,根據政府整治小煤礦的安排,去年7月16日,其經營的3萬噸煤礦被關閉。
“我們去年10月28日和春節前,兩次到衡陽市公安局舉報陳某,但都沒得到具體答復。”資女士稱。
2月22日上午,上游新聞(全國爆料熱線17702387875)記者從衡陽市公安局宣傳科相關負責人了解到,目前陳某涉嫌經商一事正由衡陽市公安局調查處理,一定查明情況并依法依規處理,調查結束后將予以公布。
根據我國公務員法,公務員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違者將沒收、追繳或者責令賠退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將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或者開除。
(上游新聞記者 曲鴻瑞 編輯 唐文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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