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報訊(記者 顧元森)昨天,南京中院開庭審理了原南京市道路客運聯網售票管理服務中心原副主任張某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一案。檢方指控張某成立了一個“公私混淆”的企業,冒充聯網售票中心與各市客運站簽合同,肥了個人腰包,犯罪數額200多萬。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現年51歲的張某曾在南京長客集團計算機信息中心擔任副主任。2004年,張某與長客集團解除了勞動合同,來到南京市交通系統的聯網售票中心工作。當時雖然沒有正式的任命文件,但相關內部會議記錄明確記錄了,中心的日常管理和技術財務等工作,由張某全面負責。
檢方指控稱,從2004年至2011年的7年多時間里,張某通過制作虛假工資發放表、虛列單位支出、用假發票報銷、私下開公司“假公濟私”等方式,涉嫌貪污公款221萬元。其中的178萬元,正是檢方所指張某成立的“公私混淆”的企業所為。
庭審記錄顯示,交通系統聯網售票中心成立后,接受江蘇省交通廳委托,開發出了一套“行易售票軟件”。張某在推廣軟件的過程中,于2006年7月成立了一家注冊資本為1008萬元的公司,但并沒有實際出資,公司的名字和交通系統售票軟件的名字一模一樣,也叫“行易”。
公司成立后,凡涉及到原本應該由聯網售票中心和省內各大客運站簽合同的業務,幾乎全部由張某的行易公司包攬,簽合同的時候,蓋的也是行易公司的章。張某對外稱,行易公司是聯網售票中心的配套公司。
為了讓自己的行為更有迷惑性,每次簽合同前,張某會把客戶帶到聯網售票中心的機房參觀,參觀完后再帶到自己公司辦公室簽合同。就這樣,高達178萬元、原本屬于聯網售票中心的業務,被張某攬到自己公司。 另外,張某不僅把自己開辦公司支出的注冊費用、房租等,全拿到聯網售票中心報銷,還制作虛假工資發放表、虛列單位支出、用假發票報銷,肥了個人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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