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天文,河北省承德市交通局承秦高速公路管理處處長。過去兩年,河北多個地市的交通局官員紛紛落馬,副處級的靜天文在其中并不起眼。搜狐新聞弧度欄目獲悉,近日,唐山中院已對靜天文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其無期徒刑。從判決書來看,靜天文是這一輪已知的河北交通系統落馬官員中受賄金額最高的,達2657萬。這些錢,他并沒有肆意揮霍,而是大部分都用來在三亞買了房子,包括一棟上千萬的獨棟別墅。被查前一年間,他給在美國讀書的女兒陸續匯去近600萬元。
靜天文被判無期徒刑,匯給女兒的錢也將被繼續追繳。
河北多地十余名交通系統官員被查
2014年7月29日至9月25日,中央第六巡視組對河北省進行巡視,其間,審計抽查榮烏、張承兩條高速公路55個標段,而這55個標段“均存在圍標串標、背后有領導干部干預”,暴露了河北高速公路建設中大量存在的圍標、串標、領導干預現象。
同在巡視期間,河北省交通廳副廳長潘曉東落馬。
據搜狐新聞弧度欄目不完全統計,2014年一年間,河北交通系統僅副處級以上干部,就有至少十余人落馬,包括:張家口市張承高速公路原處長于海,張石高速管理處原處長胡存亮。廊坊市交通局原副局長佟愛民、張俊杰。唐山市交通運輸局原副局長魯學軍。滄州市交通局原局長李鐵強,已退休的原局長張振海。承德市交通運輸局局長于鳳江、副局長范有毅、承秦高速公路管理處處長靜天文、承赤高速公路管理處處長武玉明。
搜狐新聞弧度欄目了解到,靜天文和武玉明也均在中央巡視組巡視期間被紀委雙規。2015年底,武玉明案宣判,被控受賄762萬元,因檢舉揭發有功,從輕處罰,被判有期徒刑10年6個月。
從搜狐新聞弧度欄目掌握的案件材料來看,河北燕峰路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張文武是此次河北交通系統多起腐敗案的關鍵人物,武玉明從張文武處受賄200萬元,滄州交通局原局長李鐵強從他那里受賄32.8萬元,廊坊交通局副局長佟愛民從從他那里受賄29.2萬元,唐山市交通運輸局公路工程處處長張雅濤從他那里受賄22萬元。此前,西柏坡高速公路管理處原處長趙建民、常務副處長李進忠等,也曾收受燕峰路橋公司的賄賂,不過賄賂他們的不是董事長張文武,而是公司副總、項目經理等人。
但在張文武行賄對象中,靜天文收獲最多,金額高達1900萬元。
按工程造價2%受賄 交通廳門口受賄百萬
靜天文受賄案判決書稱,2003年至2014年間,他在擔任承德市張百灣至隆化二級公路工程建設指揮長、承德市交通局助理調研員以及河北承德承秦高速公路管理處處長期間,利用其負責張隆公路三期新建工程J合同段項目指揮管理以及承秦高速公路籌建和承秦高速公路管理處全面工作的職務之便,為河北燕峰路橋建設有限公司、匯通路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等單位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錢款共計人民幣2657萬元、10萬港幣、1萬美元。
其中,河北燕峰公司董事長張文武得知承秦高速公路土建工程要進行招投標,先為“拉關系”在省交通廳門口奉上100萬現金,后感謝靜天文為該公司通過資格預審及順利中標提供幫助,提議按工程造價的2%即1000萬元計算,并從公司會計處支取現金,分五次在北京、承德兩家酒店停車場和景點附近給予靜天文1000萬元,幾個月后,張文武又通過靜天文幫忙順利中標造價4億多元的工程,仍按工程造價2%的比例將800萬元現金給予他作為答謝,共計向靜天文送出1900萬元。
除這筆最大金額的受賄外,靜天文還有其他13起犯罪事實,超過200萬元人民幣的兩項包括為匯通公司通過資格預審順利中標提供幫助,收受該公司從賣廢鋼、廢模板收入中支取的280萬元現金,以及為中鐵一局集團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通過資格預審及順利中標提供幫助,按“提兩個點好處費”的標準,收受工程造價的2%即200萬元和春節前由該公司送往其辦公室的5萬元。
個人合法房產變賣抵扣贓款
搜狐新聞弧度欄目發現,靜天文收受的贓款,并沒有用于日常生活揮霍,而是大都用來購置房產,以及為在美國讀書的女兒匯款。
2010年,靜天文在三亞買了兩套房,一個獨棟別墅,一個高層住宅,共花費約1400萬元,占去了其受賄總額的大半。
高層住宅是萬寶•威尼斯藍灣,位于三亞鹿回頭公園半山,以其弟名義購買,花了340萬元。別墅位于三亞灣,魯能高爾夫一區A4獨棟別墅,以其妻妹名義購買。房子花了930萬元,裝修80多萬元,稅費、中介費40多萬元,家具電器30多萬元,共1080萬元。該小區距離三亞灣海邊250米,距離高爾夫球場500米,距離三亞機場、動車站僅十幾分鐘車程。
靜天文2005年還以其妻妹的名義在北京買過一套房,位于朝陽區西壩河的UHN國際村,當時花了170多萬。那時,靜天文還沒開始認真受賄,他向法庭強調購房款來自他與妻子的正常收入和借款,法庭也認可了這一說法,所以三亞的兩套房產都被沒收、上繳國庫,而北京的這套房產則是“依法變現”。
靜天文受賄款的另一個去向就是在美國讀書的女兒。2013年,靜天文通過其他六人先后將189萬元人民幣匯款給在美國讀書的女兒,有具體金額的包括四筆49000美元和一筆49800美元,其中兩次間隔時間不足兩月。
2013年底,被查處前幾個月,靜天文拜托曾給他送過30萬元好處費的行賄者朱某,幫忙給他女兒匯款。朱某稱,靜天文先后兩次給他600萬元,他讓妻子通過新加坡銀行賬戶給靜的女兒匯款400萬元左右。剩下的200萬上繳。
靜天文辯護人提出,靜天文主動到案并如實交代全部犯罪事實,且“絕大部分受賄款被查扣、依法追繳,造成實際損失相對較小”,希望能從輕處罰,法院未予采納。
UHN國際村,過去10年間房價翻了六到七倍,以當時的購買價格計算,目前的市價在1000萬左右。與查扣贓款一起,將基本能達到受賄總額。對于差額部分,判決書寫道:“對被告人靜天文受賄所得贓款不足部分,依法繼續追繳。”
2月18日下午,搜狐新聞弧度欄目就靜天文是否上訴、及其家屬協助退回贓款的進展等詢問其辯護律師,對方稱因涉及當事人隱私,需與其家屬協商后決定是否接受采訪,截至發稿,律師暫未透露相關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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