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楊麗娟、朱麗琴、江南都市報記者葉偉報道:夫妻網上賣了403萬余元的假貨,后果很嚴重。18日,記者從東湖區法院了解到,妻子落網被判刑,丈夫仍在逃,2名聘用的工作人員也被判刑。
2009年9月開始,被告人萬某與丈夫夏某在網上銷售假冒“華三”“華為”等品牌的光纖模塊。2014年9月,兩人聘請了張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品牌光纖模塊,陳某給無牌光纖模塊貼上假冒標識。
法院查明,經鑒定,自2012年1月至2015年4月,萬某等人銷售假冒商品總計403.4萬余元。
法院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萬某、張某、陳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至四年不等刑期,并各處罰金;追繳各被告人違法所得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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