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記者劉洋)因與女友發生矛盾,男子王某強行拍攝女友不雅照片,并在女友朋友圈發布,施以侮辱言語。新京報記者2月19日獲悉,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認定,王某涉嫌侮辱罪,被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并要求賠償。
登錄女友微信 將裸照發朋友圈
據介紹,犯罪嫌疑人王某與被害人系男女朋友關系,2015年10月,王某與被害人因瑣事發生糾紛,一氣之下,強行拍攝被害人7張不雅照片。之后被害人雖然刪除了照片,但王某卻將照片備份在手機網絡云盤。
因兩人矛盾無法調和,被害人與王某斷絕一切聯系,王某試圖重歸于好均被拒絕。王某想到被害人微信是用自己手機號注冊,便登錄被害人微信,在其朋友圈發布7張不雅照片,并以不良言語侮辱報復。被害人通過朋友得知后隨即報警,后民警將王某控制。
涉嫌侮辱罪 檢方建議轉為自訴
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王某的行為符合侮辱罪的構成要件,應轉為自訴案件,根據我國關于自訴案件的法律規定,建議由被害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并要求賠償。
檢察官提示,自訴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直接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并有司法機關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包括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和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當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侮辱、誹謗、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侵占等行為時,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不必經過偵查機關和檢察機關的審查。
此外,檢察官建議,在更換手機號碼的同時要及時對自己社交軟件、銀行賬戶等所關聯手機號進行變更,以防止犯罪分子侵犯個人隱私或實施不法行為。
更多精彩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