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 2月17日,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法院,庭審結束,22歲的被告人何林(化名)低著頭,被民警帶往看守所。
何林是攀枝花市某高校的一名大三學生,2015年10月17日、19日,他連續兩次在凌晨實施持刀搶劫,搶得現金780多元以及兩部手機。何林說,大學期間,他沉迷于網絡賭博,不僅學費被輸光,網上貸款的數萬元也無法償還,他不敢再向家里要錢,于是產生了搶劫犯罪的念頭。
案發:
蒙面男深夜出現兩次持刀搶劫被抓
2015年10月17日凌晨1點過,攀枝花市東區鳳凰西街21棟8號,市民李先生和妻子何女士準備回家,剛走到樓梯口,陰暗處突然竄出一名男子,用繩子勒住了何女士的脖子。
這名男子戴著眼鏡和口罩,穿著勞保服,手中揮舞著一把尖刀,威脅將錢交出來。為避免受傷,李先生將身上的600元錢給了男子。拿到錢后,男子放開何女士,迅速消失在夜色中。
時隔兩天,10月19日凌晨2點過,攀枝花市東區金甌廣場地下停車場。市民晉女士、楊女士兩人路過此地時,一名身穿勞保服、像是拾荒者的男子突然用繩子勒住晉女士脖子,持刀威脅,搶走了兩人身上的180元現金,以及兩部手機。
晉女士和楊女士被搶劫后,大聲呼救,附近巡邏的民警聞訊,立即展開追捕搜查。
同時,晉女士也在搜尋男子蹤跡。她發現,事發現場附近,一輛轎車下面藏著一個人,走近一看,正是剛才搶劫她們的男子,此時,他正躲在車下換衣服。
男子見被發現,將其中一部手機還給了晉女士,隨后,他起身往機場路方向逃走。不過,沒跑出多遠,就被民警抓獲。被帶回派出所后,男子承認,他就是之前實施搶劫的人。10月30日,男子被批準逮捕。
幕后:
蒙面男系大學生 沉迷網絡賭博輸光錢才搶劫
今年2月17日,此案在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時,男子被法警帶進法庭。他長相清秀,戴著一副黑框眼鏡,看起來十分斯文。在庭審中,記者獲悉,這名男子名叫何林,今年22歲,樂山市井研縣人。令人吃驚的是,他的身份,竟然是攀枝花某高校的一名在校大學生。
庭審現場,何林的父母和家人沒有一人到場,也沒有請辯護律師。面對檢察官和法官的詢問,他供認不諱,對于其所犯的罪行,也沒有辯解,當庭認罪。
庭審結束時,記者采訪了何林。問及他作案的動機,他說,是為了還錢。
何林說,從高中開始,他就迷戀上了網絡賭博,進入大學后,開始研究網絡賭球,一次花銷就是幾百元上千元,家中每個月給他的生活費完全不夠。于是,他又在多個網上貸款平臺貸了款,但是這些錢都輸得一分不剩。后來,他又以各種理由欺騙父母,向家中要錢,并且將學費也用于賭博。
進入大三后,學校開始組織外出實習,但何林這學期的學費卻還沒有交。學校催交學費了,但他根本拿不出錢來,也不敢再向家里要錢。同時,貸款也到期要還,此前,他還借了些錢給同學,但同學卻聯系不上。于是,他產生了犯罪的念頭。
在作案前,何林還專門去市場上購買了刀子、繩子、口罩,以及勞保服、封口膠等作案工具,進行了精心準備。作案時,他喬裝成撿破爛的,作案后就將衣服換掉。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何林使用暴力搶劫他人財物,其行為構成搶劫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犯搶劫罪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還了全部贓款贓物,依法予以從輕處罰。依照《刑法》,判處被告人何林有期徒刑5年6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對話當事人:網絡賭博害了自己
華西都市報:為什么想到要去搶劫,去犯罪?
何林:上大學后,我經常在網上賭博,研究賭球,把錢都輸完了,我還在網上貸了分期貸款。后來,我把學費也挪用了,騙了父母,學校又在催交學費,看到同學都在找工作了,我卻背了一身債,感覺天都要塌下來了。
最初,我是想在學校偷盜。但因為學校太熟,怕被抓住了丟臉,最后決定到外面去搶劫。第一次搶劫的600元,我很快就用完了。在第二次搶劫前,我身上只剩下3塊5毛錢了,所以又想再去搶一次。
華西都市報:你經常在網上賭博?
何林:是的,我對足球愛得瘋狂,從高中開始,我就迷戀上了在網上賭球,可以說是執迷不悟吧。大學后,我賭得更多了,生活費不夠用,于是我就在網上多個平臺貸款,算下來,一共欠款差不多有3到5萬元吧。
華西都市報:家里父母知道這個事情嗎?
何林:知道,今天庭審家里面沒來人,應該是恨我吧。
我曉得賭博有害,但是把持不住,我騙了父母的錢,把學費都拿去賭博了,這個害了我。我全部認罪,我想對被我搶劫的受害人說聲對不起,我真的沒有想要傷害他們的意思。我也想對父母說,兒子對不起你們。也想對學校說,對不起。
徐坤林 華西都市報客戶端記者 徐湘東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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