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發生瞬間。 本文圖片 王治國 圖
車主把車停在醫院主干道上,保安為挪車無證駕駛撞殘一位上海老阿姨,究竟是誰的錯?
2月18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獲悉,挪車保安系無證駕駛,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另外,保險公司被判賠償12.02萬元,浦東某醫院被判賠償120.8萬余元,葉先生被判賠償30.2萬余元,共計163.02萬元。
醫院保安挪車撞殘老阿姨
2014年8月6日,竺阿姨因為感冒發燒,前往上海浦東某醫院配藥。
視頻監控顯示,當日上午10點半,竺阿姨走到醫院門診大樓右側的通道時,她拿出手機查看信息,慢慢地邊走邊看。這時,突然有一輛轎車以極快的速度沖向竺阿姨,正面將她撞倒在地。
事故造成竺阿姨第一頸椎骨折、第二頸椎骨折、頸部脊髓損傷、左脛骨平臺骨折、胸椎骨折,她隨后被緊急送往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仁濟醫院救治,才撿回了一條命。
當時究竟發生了什么意外?此事故涉及到兩個肇事者,一個是車主葉先生,一個是醫院保安張師傅。
葉先生的妻子當時已有4個月身孕。事發當天,他和妻子一起去浦東某醫院領取保健手冊。葉先生覺得拿保健手冊時間很短,便找了個地方隨便把車一停,也沒熄火就跑上樓了。他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車停在了醫院主干道上,把通道堵得嚴嚴實實,其他車輛進不來也出不去,大家很著急。
張師傅在這家醫院負責引導車輛有序停放,看到這種情況,他趕緊提醒把車挪走,而坐在車上的葉先生妻子說駕駛員不在,不知哪位可以幫忙動一下。
看到后面車子催得急,張師傅毫不猶豫打開了駕駛室的車門。隨后悲劇發生了:張師傅二檔起步,踩油門時由于操作不當,車子如離弦的箭,直接撞倒了竺阿姨,隨后又撞到了崗亭和另外2輛車。
事實上,張師傅根本就沒有駕照,他的駕駛經歷,全部來自在安徽壽縣鄉間道路上開過幾次車。2月1日庭審現場。
三被告均認為自己沒責任
今年57歲的竺阿姨家住上海浦東三林。丈夫已經去世多年,兒子身體有病,她既要贍養90多歲的公公,還要帶小孫女。竺阿姨兒子在一個酒窖里工作,收入4000元左右,她本人已經退休,因此,家庭經濟情況并不好。
事故發生后,竺阿姨一直住在醫院,讓這個原本經濟情況就不好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自己如同“廢人”,兒子工作也辭了,還要擔心醫療費等,竺阿姨有段時間甚至想一死了之。
此前,浦東法院以過失致人重傷罪,判決被告人張師傅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2015年8月7日,竺阿姨將浦東某醫院、車主葉先生、保險公司起訴到浦東法院。經司法鑒定,她頸部等處交通傷,后遺四肢癱構成一級傷殘。竺阿姨因此請求法院判令,3名被告賠償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項費用共計149.349萬元,由被告保險公司在肇事車輛投保的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超過部分由浦東某醫院醫院承擔80%的賠償責任,葉先生承擔20%的賠償責任,并要求浦東某醫院、葉先生對各自承擔的賠償責任負連帶賠償責任。
2016年2月1日,這起健康權糾紛案在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六里法庭開庭審理,并于2月4日作出一審判決。
法庭上,3名被告都認為自己沒有責任,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本案主審法官金國良認為,葉先生為貪圖方便,在未熄火狀態下將車子停放于醫院內主干道處,并離開前往他處,不僅影響了其它車輛正常通行,且放任了具有高度危險的運輸工具處于失控狀態,為張師傅無證駕駛提供了便利,導致事故發生,因此,被告葉先生對本起損害事實的發生存有過錯,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張師傅是醫院雇傭的保安人員,他無證駕駛的行為系職務行為,應當由醫院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原告要求被告浦東某醫院、葉先生分別承擔80%、20%的賠償責任,并無不妥。不過,原告要求浦東某醫院、葉先生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請求缺乏事實上和法律上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根據法律規定,保險公司應在肇事車輛投保的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直接承擔賠償責任。超出交強險責任限額部分,由浦東某醫院醫院、葉先生根據張師傅及葉先生各自過錯程度予以分攤。
據此法院判決保險公司賠償12.02萬元;浦東某醫院賠償120.8萬余元,扣除先期墊付的20.35萬余元,仍應賠償100.44萬余元;葉先生應賠償30.2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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