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報訊(通訊員 魏溪 記者 鄭振國)女兒出車禍住院,交警認定事故雙方都有責,治療費用須自己承擔部分。在醫院偶遇的遠房舅媽熱心表示,可以幫忙找人疏通關系,改讓事故對方全責。以為遇到救星了,還掏出好幾萬“公關費”,可責任認定始終未改變,原來錢都進了不靠譜的舅媽口袋。昨天,慈溪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去年8月31日,老茅的女兒在慈溪長河出了車禍受傷。因為有闖紅燈行為,交警認定他女兒負有一定責任。女兒住院接受治療,老茅在心疼之余,因為自己也需承擔部分費用,事故對方又總是拖拖拉拉,還得為所需的醫藥費發愁。
正當老茅急得跺腳,“救星”出現。去年9月中旬,老茅在醫院偶遇了一個遠房親戚阿鳳(化名),按輩分得喊她一聲舅媽。阿鳳表示,既然老茅女兒稱對方駕駛員當時臉紅紅的,她老公在處理事故的交警中隊有熟人,可以幫忙疏通關系,確認一下對方是否酒駕,盡量讓那人多承擔點責任。同時,阿鳳還很熱情地主動留下了聯系電話,說有需要就找她。
老茅把阿鳳的話記在了心里,過了兩天,他聯系上了阿鳳,拜托她幫忙聯絡一下。“好的,我會幫你們弄好的。”阿鳳說,“但為了防止把找交警隊幫忙的事傳出去,要先交1.2萬元‘封口費’,事成后交警隊的熟人會把錢還回來。”老茅一聽有道理,當天下午就取了現金送到了阿鳳在滸山的家中。
就這樣,以需要“封口費”、“打點費”等為借口,阿鳳前后從老茅手中拿了3.99萬元和3條329軟盒中華香煙。
可日子一天天過去,說好的10多萬元賠償老茅一直沒拿到,每次打給阿鳳電話她總有各種理由推脫,去交警隊一打聽,發現并沒有阿鳳口中的那個熟人。到了去年10月29日,當老茅再打阿鳳電話,已聯系不上,找到家里也沒有人。老茅到派出所報了警。
原來,這阿鳳哪里有什么交警隊的熟人,也根本沒幫老茅去跑過腿,她最近缺錢,連從老茅那里拿的香煙也被她拿去換成現金用掉。事后,老茅收到了阿鳳老公給的4.3萬元作為經濟補償。“其實他們一家生活也不容易,既然已經把騙我的錢還給我了,我可以原諒她。”老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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