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原告的財產保全申請后,安吉法院天子湖法庭庭長陶世文就開始通過法院案件管理系統對被告公司的財務狀況進行查詢,幾番努力,總算查到被告公司曾在2012年有過執行案件,并發現被告在上海市閔行區的一家銀行開有賬戶。
負責此案的陶世文就和其他法官帶著唯一的財產線索奔赴上海。然而,銀行工作人員查詢的結果卻是該賬戶早在2013年7月份就注銷了,而且這是該公司的基本賬戶。
唯一的線索斷了,陶世文等人考慮對方既然是注冊的公司,那么公司在工商部門可能會有線索。于是,他們來到上海市工商局,查看被告公司注冊登記信息、年檢信息等,看能否找出線索。
工商局的工作人員告知,自2014年開始,企業單位不再向工商部門提交年檢報告,因此被告公司最新工商登記信息也是不得而知。
所幸,工商局之行并不是一無所獲。法官們在2013年度的年檢報告中發現被告公司的對外債務中,有一筆1000萬元的銀行貸款。“既然有貸款,該公司在貸款發放銀行就會有開戶賬號。”陶庭長推斷。
循著這一思路,他們又立即趕往提供這1000萬元貸款的銀行。經查詢,被告公司在該銀行確有開戶,而且賬戶存款有8.9萬元,這可謂是峰回路轉。陶世文對此賬戶立即進行凍結。
但是,8.9萬元對于215萬元的貨款標的來說,簡直是杯水車薪,連個零頭都不夠。深思一番后,陶世文決定去國稅局再試試,查一查被告公司納稅的銀行賬戶,看有無線索可挖。
一行人午間又驅車來到上海市松江區國稅局,向工作人員辦理了協查手續,終于得知被告公司在一家銀行開設賬戶繳納稅款。二話不說,他們迅速趕到被告公司開設繳稅賬戶的銀行,一查,發現該賬戶內竟有600多萬元的余額。
最終,原告215萬元的財保標的在零線索的情況下,通過法院的努力全部凍結到位。這為后續的訴訟開了一個好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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