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霍邱2月17日消息(記者周益帆)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21年前,安徽霍邱縣淮河邊上打撈上一具死尸,57歲的村民陳家楊被認定為殺人嫌疑人。陳家楊被羈押兩個月后,被認定為“死者”的朱大國回到家中,陳家楊被連夜釋放。從被抓到獲釋,霍邱縣公安局沒有出具過任何手續。近日,這位年近80歲的老人,把當地公安局告上了法庭,要求公開當年他被拘的罪名、辦案人員信息等11項信息。
一審霍邱縣法院作出裁定,不予受理,陳家楊不服,又提起上訴,案件昨天二審開庭,沒有當庭宣判。事情的始末是怎樣的?庭審爭議的焦點又是什么?
陳家楊今年已78歲,兒子陳曉說,父親從看守所出來之后,身體一直不好,春節前因嘔血住院,剛出院不久,家里人想討個說法。
時間倒回至二十一年前。陳曉回憶:“95年8月的時候,有一個販賣粉絲的人拉了大概1000多斤粉絲,販賣粉絲的這個人家離我們家大概50里路遠。我們家挨著淮河,因為長時間車子顛簸,粉絲就灑落了一部分,淮河大壩上居住的居民特別多,就很多人去撿粉絲。我姐姐當時抱著小孩就也撿了一把粉絲,販粉絲的人發現粉絲丟失之后,就停車找。”
賣粉絲的人叫朱大國,粉絲丟失之后,朱大國也失蹤了。朱大國的家人前往公安局報案。陳曉說,當時,他們第一次被公安帶走:“派出所就把我們家人抓起來了,問我們有沒有見到這個人,我們就說沒有,然后罰了我姐姐200塊錢,還有在淮河大壩上撿粉絲的都罰了200,然后把我們家關了三天左右就放出來了。”
幾天后,淮河邊打撈上一具尸體,頭朝下,脖子上綴著一塊大石頭。朱大國的家屬辨認這是失蹤多日的朱大國。陳家楊的兒子陳曉說,他們一家九口人都被帶到霍邱縣公安局。當時他才12歲,剛讀小學,也在被抓之列。自己的姐姐、姐夫、母親都被抓了,父親被單獨帶去審訊。
幾天后,陳家楊供認自己殺人,但是他說是因為遭到刑訊逼供,被打得受不了了,“只求一死”:“先打這個腿,腿打得通紅,起來,站馬步,那個汗朝下滴,跟下雨似的,一夜揍三班,三班訓我,這班下去,那班上來。”
陳家楊被羈押在看守所兩個月左右,被連夜釋放。后來他們才知道,朱大國并沒有死,已經回到了家中。朱大國此前接受媒體采訪時說,自己沒有跟家里人說一聲就出門了,是因為粉條被人扒了,回家家里人會生氣。
陳曉表示,一天晚上9點多,霍邱縣公安局的人找到家里,給了5000塊錢后讓陳家楊簽一份協議,承諾不再追究任何人的責任:“過了大概兩三天吧,縣公安局的人找到家里,讓我們家簽字,我們家不同意,讓他們在霍邱電臺給我們恢復名譽,他們也不同意,不同意之后他們帶了個姓陳的公安局都喊陳老,拉著我父親的手就要按手印。”
據陳曉表示,公安局隨后還給過大約2萬塊錢。但陳家楊的身體狀況一直不好,之前家里效益一直很好的米面廠也辦不下去了,公安局的錯案給他們的生活帶來了巨大影響。今天,記者多次致電霍邱縣公安局及當年部分辦案人員,但電話始終無人接聽。該局刑偵大隊教導員韓永祥此前對媒體表示:“朱大國的親屬講這個人就是朱大國,偵查部門有審查的義務,我理解是錯案。因為他沒有犯罪事實。”
隨著近年來國家冤假錯案糾錯機制的完善,陳家楊及其家人也希望能討個說法,在多次申請公開辦案人員信息等內容無果后,將霍邱縣公安局告上法庭,但一審法院表示不受理陳家楊的訴訟請求,于是陳家楊提起上訴,二審近日開庭。代理律師張敬輝說,二審被告的理由與一審幾乎沒有任何變化,還是不予公開:一,刑事偵查不屬于行政行為,所以不適用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范圍,第二,這屬于國家秘密的范圍,第三,他們認為,這個事情發生在95年,《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在2007年左右。
法庭沒有當庭宣判。陳家人表示,在信息公開之后,他們會繼續考慮追責的問題。而這起錯案中,還有一個困惑在于,當年被打撈出來的尸體已經被朱大國的家人火化、安葬,這起案件又何從追起?霍邱縣公安局將如何處理這二十年前的錯案,中國之聲將繼續關注。
更多精彩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