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王珺 記者 左春林) 2月10日,盤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接到烏蒙鎮浦某某報警稱,其弟弟浦某發來信息稱自己被綁架并索要12000元。盤縣公安局針對此案成立的專案組經調查后初步判斷,該案可能為一起自導自演的綁架案,并于2月13日控制了浦某。
浦某交代,他因為自己個人感情等事情和家人以及前女友產生了一些隔閡,心里一直不舒服。在和朋友聊天談心時,竟然合謀報復家人和前女友。2月9日6時許,浦某在云南昆明伙同他人給其姐姐發信息說,他被前女友的弟弟給綁架了,并配有白色布條裹在頭上、蒙住眼睛疑似“被綁”的照片。
浦某姐姐出于對弟弟安全的考慮,就打了12000元到浦某傳來的卡號上。10多分鐘后,浦某查看卡里真的多出來12000元,當即取出9000元錢回到住處,因心情不好將其中4000元用火燒毀以泄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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