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用戶打折轉賣中石油實名加油卡,買家轉賬并拿走加油卡幾個小時后,錢款仍然沒有到賬。用戶當即掛失,但卡內4000元余額仍被刷光,原因是,掛失48小時后才能凍結賬戶。《天天315》本期聚焦:中石油加油卡,掛失之后為何仍然被盜刷?
央廣網北京2月5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四川綿陽的消費者邢先生,今年1月中旬,在一家知名網站上發布了一條打折轉賣自己的中石油實名加油卡的信息。1月底,找到買家。當面交易時,買家稱已轉賬,但拿走卡數小時后,款還沒到賬。1月31號下午4點左右,他聯系對方,發現號碼已成空號時,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邢先生為何會輕易相信買家,并在款沒到賬前就將卡和密碼交付給了對方?
邢先生:之前我幫我們朋友辦了一張中石油的加油卡,后來沒有使用我就說把它轉讓了,需要的話就按照卡內的金額打個折,轉讓一下,就在58同城還是趕集網寫了一個轉讓加油卡的信息。1月31號中午,有個人給我打電話,號碼顯示的是四川省遂寧市,他就問是不是有卡轉讓,我說是,他說他們要買,結果約到一點多鐘在我們小區的門口見面。當時來了一輛越野車,我們在車上交流了,就是按照卡面金額的9.7折轉讓,當時他們說他們用手機銀行轉錢,我當時也同意了,然后他把我的卡號拿過去在上面看了一下,然后他說有收到銀行扣費的一個短信,給我看了一下,因為錢每年馬上到賬嘛,我就問他,他說這個東西是農業銀行的,他又在我面前假裝給農業銀行打了一個電話,然后咨詢了客服,客服說要6個小時內到,然后當時就沒在意,就把卡交給他了,他就拿走了。
卡內還有4千多元余額,他當時立即撥通中石油加油卡的官方客服電話申請掛失,掛失成功后他還心有余悸。因為這張加油卡已和微信綁定,可查看卡內余額和消費記錄,所以在掛失后,他不斷刷新微信,查看消費記錄。多次查看沒有發現異常后,他終于心安了。到第二天早上,也就是2月1號,他突然發現,消費記錄不是實時更新的,因為當時消費記錄上顯示,1月31號晚上掛失后,卡被消費了1千多元。
邢先生:4點鐘我還沒收到對方轉的錢,我給對方打電話的時候他那邊顯示空號,我就懷疑這卡有問題,然后我就馬上給中石油加油卡的官方客服打電話,說我這個卡丟失,需要馬上掛失。他們當時按程序什么都做了,包括核實你的身份,你的電話,你的卡號,你的信息,有沒有什么交易,打電話的人是不是卡主等,最后在確認是我本人之后就說,好,已經為我辦理了掛失手續。它那個卡因為是可以綁定微信,可以查詢交易的,第一天我查了,就沒有交易,我以為沒有什么事,等我第二天查詢的時候,發現我的卡在1月31號大概是兩點多到四點多進行了4筆交易,其中有一筆還是下午4點47的樣子,我就覺得很怪,因為我是在4點半之前掛失的,為什么4點47還能交易。所以我又給中石油打電話,他們說查到我確實在1月3號下午通過電話掛失,然后他們跟我說他們的掛失是在48小時內才生效,所以我當時就很生氣了。
第二天,邢先生又眼睜睜的看著卡被盜刷了2千多元。
邢先生:2月2號的時候又重新更新了我的微信,發現又有4筆還是5筆的交易,相當于第一天在我的卡里消費了1200多塊錢,第二天消費了2700塊錢,相當于把我卡里的4000塊錢已經全部刷完了。然后我又分別跟幾個加油站都聯系了,他們基本上也確認在那個期間確實有人消費,而且消費金額比較大,有一個很明顯,他就拿著加油卡去那加油站買了兩條中華煙。
中石油實名加油卡,掛失不等于立即凍結,48小時才能生效。記名加油卡具備儲值功能,能掛失卻無法立即凍結賬戶,那掛失還有何意義?記者撥通了中石油加油卡的官方客服電話。
客服:客服中心只能為您臨時掛失,如果您想直接辦正式掛失,你需要攜帶您辦卡的有效證件到您就近的中國石油售卡網點進行辦理正式掛失,目前您是掛失和正式掛失都一樣,都是48小時生效的,它不是及時生效,因為數據上傳需要時間,如果數據上傳較快,可能會提前生效,最晚也就48小時。
記者:那要在這期間卡被盜刷了呢?
客服:如果是掛失期間您卡被盜刷,建議您找到消費記錄,盡快和消費的站點聯系一下,看能不能調取相關監控,請您盡快報警處理。
記者:那我現在做這個臨時掛失就沒有任何意義對吧?
客服:臨時掛失到您辦理完成之后48小時生效,到時候生效完以后卡片就無法正常使用了呀。
記者:如果是還要等48小時,那48小時內很有可能對方就把卡里的錢都刷走了。
客服:但是也有可能沒有刷走,所以如果您現在不方便去網點,這邊建議您先去申請掛失。
經濟之聲:掛失完成之后,掛失沒生效期間,卡內余額被盜刷了,該怎么辦?客服答復,辦卡協議中寫明了,掛失完成之后,掛失沒生效期間,資金消費都由持卡人承擔。
客服:關于資金消費情況,您辦卡協議上也是有相關注明的。
記者:就是說如果說卡丟失了,掛失之后48小時才能生效。
客服:掛失完成以后,掛失期間資金消費都是由這個持卡人承擔的。
記者:為什么和銀行卡不一樣呢?
客服:客服中心是屬于中石油的系統,跟銀行卡的系統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它們有本質性的區別,而且數據的同步性、時效性也是有一定差異的。我們一般建議您,如果是記名卡,您辦卡的時候可以設定密碼,所以您刷卡消費都是要輸密碼的,這樣會比較安全一些。
記名加油卡具備儲值功能,能掛失卻無法立即凍結賬戶,那掛失完成之后,掛失沒生效期間,卡內余額被盜刷了怎么辦?責任應該由誰承擔?
關于這一話題,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和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鄭傳鍇進行了分析與解讀。
經濟之聲:中石油實名加油卡,掛失不等于立即凍結,48小時才能生效。邢先生的卡內余額在掛失完成之后,掛失沒生效期間被盜刷,責任應該由誰承擔?兩位應該注意到,中石油加油卡官方客服答復,辦卡協議中寫明了,掛失完成之后,掛失沒生效期間,資金消費都由持卡人承擔。因為協議中寫明了,所以邢先生只能自認倒霉嗎?
邱寶昌:我認為經營者應當承擔責任,因為掛失的目的是什么?就是防止財產被盜。因為它是實名制,而實名制設置密碼就是可以辨別真正的持卡人,一旦卡被掛失,它們就可以采取一些措施,讓卡片無法使用,以便保障你的財產安全,這是實名制的重要意義。另外,經營者有義務保障消費者的人身財產安全。
鄭傳鍇:在一般情況下,協議或者合同的條款是需要被尊重的,但是我們國家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減損或者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格式條款是不能夠生效,或者說是被宣告無效的。在本期的這個案例中,我們的石油企業實際上提供的就是這樣一個條款。通常來說,掛失可以達到止付的效果,但是由于企業內部的疏漏或缺陷,掛失無法達到止付的效果,所以我認為這種減損消費者權益的條款是不能產生法律效力的。
經濟之聲:掛失到生效期間的48小時之內資金消費由誰來承擔?
邱寶昌:這個條款實際上是不公平、不合理的,掛失實名制就應該立即響應。第一,法律上規定你有這個義務。第二它是實名制,所以在技術上具備條件。第三為什么是48小時,而不是及時響應?你需要更新改造,提高技術含量。
經濟之聲:邢先生的卡內余額在掛失完成之后,掛失沒生效期間被盜刷,現在如果要要求企業承擔這段時間內發生的損失,他需要提供哪些證據?
鄭傳鍇:首先,他要證明他辦理了這樣一張加油卡,也就是證明他和油企之間的合同關系成立并且生效,所以他可能需要提供相應的單據,或相應的交易記錄,或相應的查詢單來證明這樣一個事實。第二,他需要相應的證據證明他辦理了掛失的手續,可能是他的通話記錄,或者其他相應的證據。第三,他還需要證明他名下的卡是在掛失之后被其他人消費的,其中可能包括公安調取的相應的消費記錄,或者手機接到的小通知以及報案記錄等事實。
經濟之聲:記名加油卡具備儲值功能,相關企業是不是在開設此類儲值卡時就應該做到,掛失的同時能立即凍結賬戶?改進系統很難嗎?
鄭傳鍇:作為一個大型的國有企業,它具備著雄厚的資金實力,完善最基本的支付系統是它在建立之初就應該完成的,所以我個人認為這種48小時的抗辯,或者與客戶簽署的這樣一個不能產生效力的一個合約都是不負責任的。所以我建議我們的石油企業能夠盡快完善自己的支付系統,做到像銀行一樣,在掛失的同時立即產生止付的效果。
邱寶昌:首先,你要保障消費者的財產安全。第二,你要合理并及時的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所以這種不積極作為,不積極履行自己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就是一種失職的表現,這應該就是違約的行為。
經濟之聲:邢先生打折轉賣自己的中石油實名加油卡,款沒到賬就先把加油卡和密碼交付給對方,幾個小時后,才發現對方號碼成了空號,才意識到自己被騙,然后發現加油卡被盜刷。邢先生是否也應承擔部分責任?
鄭傳鍇:首先,邢先生可能最終承擔的是掛失之前的這部分損失,但是法律責任是要由騙取加油卡的犯罪嫌疑人在確定了犯罪之后來承擔的,在承擔相應的責任之前,邢先生是需要承擔相應的損失,或者相應的風險的。我認為將打折卡,聯通密碼進行轉讓,而且在無法保障自己的資金安全的情況下,實際上邢先生已經明確知道自己承擔的風險,所以相應的損失也應該由邢先生來承擔。
邱寶昌:如果卡在掛失時被及時止付,邢先生的財產就不會遭受損失,所以企業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邢先生是沒有責任的。
經濟之聲:今天警方已經通過中石油方面配合提供的監控視頻找到了犯罪嫌疑人,邢先生說自己剛剛從當地的派出所出來,他已經指認過嫌疑人就是買卡人,買卡人現在已經在派出所將錢款轉賬給了邢先生,對于這樣一個結果,你們持什么觀點?
主持人:我們剛剛說到一個消息我們編輯剛剛送到我們的直播間,說消費者是2月1號的時候報的警,今天從警方處獲得一個好消息,警方已經通過中石油方面配合提供的監控視頻找到了犯罪嫌疑人,邢先生剛剛聯系了我們的記者,他說自己剛剛從當地的派出所出來,他已經指認過嫌疑人就是買卡人,買卡人現在已經在派出所將錢款轉賬給了我們邢先生,這件事情就是我們的邢先生的錢款是失而復得了,那么對于這樣一個結果,我們的邱寶昌先生您對此持什么樣一個觀點?
邱寶昌:相關部門,特別是企業有配合公安部門偵查的義務。這有可能涉及到刑事責任,如果他詐騙的金額達到了刑事立案的起點,他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鄭傳鍇:這個案例反映出我們的消費者在保障自身經濟安全的時候還是存在著很大的疏忽,所以我個人建議大家要以預防為主,以實際的追責為輔,不要每件事情都依賴我們的公安機關,要自己做好自己的事情,自己看好自己的錢包,保障自身的資金安全實際上也是我們消費者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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