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長沙訊 臨近年關,湘西男子劉平義(化名)缺錢,想“搞點錢花”。劉平義選擇在路邊隨手撿磚頭或石子,砸車窗玻璃,并盜取車內的財物。劉平義通過盜竊銷贓后,還給自己購買了一輛SUV。2月4日,記者從長沙警方了解到,劉平義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35歲的劉平義是湘西人。據劉平義介紹,自己從小沒有讀書,成年后在外打工謀生。
劉平義稱,從去年10月開始,自己因為沒有找到工作,就想通過砸車窗玻璃的方式,來盜竊車內的財物。由于怕人發現,劉平義的作案時間一般在凌晨一點到三點。
去年12月18日凌晨,劉平義來到岳麓區某小區外的馬路邊。劉平義說,停在馬路邊的車輛沒人照看,不易被發現,自己專門撿路邊的車輛下手。劉平義在樹林里找到了一塊石頭,作為作案工具。隨后,隨機在馬路上選擇了一臺越野車作為下手目標。砸下了該車的左后車窗玻璃后,劉平義在車內發現了一臺筆記本電腦。得手后,劉平義又迅速瞄上了另一輛車,在該車內偷得一瓶茅臺。當天晚上,劉平義一共對三臺車輛下手。
據警方統計,劉平義涉及多起案件,作案案值達十余萬元。得手后,劉平義還用贓款給自己購置了一輛SUV。
目前,劉平義因涉嫌盜竊,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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