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貴軒一直守護著植物人兒子。人民網照片
佛山市中醫院外四科的一個病房內,54歲的貴州人楊貴軒正望著病床上的兒子楊某發呆。由于春節將近,除了危重的病人外,不少病人都已經被家屬接出院,楊某所在的病房內有三張病床,但只剩下楊某一名病人。
楊某今年21歲,已住在佛山中醫院里兩年零七個月。原來在老家當建筑工人的楊貴軒,聽到楊某受傷的消息趕過來后,也隨兒子一起住在醫院長達兩年零七個月,吃喝拉撒全在醫院里。
2013年6月30日,楊某和他人發生斗毆事件,其間頭部遭木棒重擊,再也沒有醒過來,但經治療生命體征明顯且穩定,被醫院診斷為特重型顱腦損傷加上左側額顳頂部硬膜下血腫,成了“植物人”。
多個證據證明 他可出院
從老家趕來的楊貴軒一直在醫院里陪著,除了剛到醫院時東湊西借回來的7萬多元手術費,楊貴軒便一直沒有再給過院方一分錢。
2014年8月27日,在楊某住院一年多后,醫生告知楊某的父母,根據楊某目前的狀況,楊某應該轉到康復醫院治療。不過,這一請求遭到了楊某父母的拒絕。
同年9月8日,中醫院出具的住院證明、會診記錄、最新診斷及情況說明,顯示楊某已達到出院標準,院方為其辦理了出院手續,但楊某的家屬一直沒有將其接走。
2015年4月17日,佛山市中醫院向廣東華生司法鑒定中心申請,對楊某進行醫療期是否終結進行鑒定。該鑒定中心于同年5月27日給出司法鑒定意見書, 認為楊某目前診斷為植物生存狀態,采取營養神經細胞、健腦、促醒等治療方式已無意義,并且患者的生命體征平穩,不需要繼續住院治療,達到醫療終結標準。
法院終下一道“搬離令”
2015年8月5日,佛山市中醫院一紙訴狀,將楊某及其父親楊貴軒告上法庭,要求楊貴軒將楊某搬離病房,并支付43萬余元的醫療費用。
2015年12月9日,禪城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支持中醫院的所有請求。
今年1月14日,佛山中醫院狀告楊貴軒父子的案件正式開庭審理。
近日,禪城區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宣判。法院認為,根據司法鑒定的專業判斷,楊某達到醫療終結標準,但楊某的家屬拒不出院,并繼續占用醫院的病床,對中醫院的正常秩序構成妨礙,遂判決楊某支付佛山中醫院醫療費用43萬余元,并在判決生效三十日內搬離佛山市中醫院的病房。
據《廣州日報》
更多精彩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