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下午4時20分許,交警在二環路西一段與佳靈路路口擋下一輛山東牌照的五菱面包車。滿身酒氣的駕駛員,被要求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結果顯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高達109mg/100ml,系醉酒駕駛。
經審訊,駕駛員張某某交代,4年前,他因酒后駕駛營運車輛,駕駛證被注銷。為了開車,他買了一本歪駕照,駕照上的名字叫“李剛”。昨日,成都商報記者從交警一分局獲悉,醉酒駕駛的張某某不僅將被追究刑事責任,他使用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在駕駛證吊銷期間仍駕駛機動車這兩項違法行為,為其換來了行政拘留15天、罰款60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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