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30歲的陳先生與劉女士于2010年經人介紹相識戀愛,并于次年登記結婚。2013年,兩人的愛情結晶降臨人世。本該是和諧幸福的三口之家,卻在2015年12月頻生爭執。劉女士于2016年1月6日回娘家居住,陳先生于次日向武進法院起訴離婚。而這一切的起因,是9張已經透支的信用卡。
2013年,劉女士到某銀行開辦了其人生中的第一張信用卡。信用卡“預支未來”的消費模式讓劉女士在“買買買”時更加“果斷與從容”。漸漸地,未來收入已經趕不上當下的支出。為了及時償還卡債并滿足自己的消費欲望,劉女士想辦法追加辦理了第二張信用卡。在短短的三、四年時間里,劉女士總計辦理了9家銀行的9張信用卡,并向2家小貸公司貸款,造成了30余萬元的巨額債務。而每當丈夫向其詢問信用卡負債情況時,劉女士總是以“欠款不多,只有小幾萬”等話敷衍丈夫,直至2015年年末東窗事發。
在案件的處理中,武進法院院部調解室調解員反復向劉女士求證30余萬元欠款的來源,但劉女士除了正常生活開銷、偶爾高額購物等理由外,無法表明其他用途。經反復做工作,最終陳先生同意承擔其中的13萬元債務。雙方就子女撫養、債務負擔等問題達成了離婚協議。因劉女士無穩定收入來源,劉女士的十余萬元債務均由其父母代為償還。至此,一起由信用卡過度消費引發的離婚糾紛調解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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