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今報鄭州訊 2月1日至2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鶴壁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王華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上訴案。
2015年8月10日,鶴壁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王華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放火罪等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孫培國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放火罪等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10萬元;被告人孫培超犯放火罪、故意傷害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苗會菊等16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至十五年不等。
一審審理查明,20世紀90年代初期以來,被告人王華以其開辦的華穎集團及多處賭博場所為依托,糾集、組織有前科劣跡人員和社會閑散人員,逐步形成了以王華為組織領導者,以孫培國、方民等人為骨干,以彭來喜等人為成員,人數眾多、成員穩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開設賭場、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以及開辦華穎實業公司、騰達汽車出租公司、雙龍公交公司、萬通房地產公司、華穎廣告公司等經濟實體,獲取巨額經濟利益。所獲利益,部分用于為組織成員發放工資、獎金及日常開銷、雇傭他人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等。該組織采取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多次實施敲詐勒索、故意傷害、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在漯河市稱霸一方,為非作歹,欺壓、殘害群眾,造成了重大、惡劣影響,嚴重破壞了漯河市的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
一審宣判后,王華、孫培國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訴。
二審庭審中,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履行職務,原審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相關上訴人和原審被告人及辯護人參加庭審。法庭依照法定程序,就本案的事實、證據進行了法庭調查,各方圍繞爭議的焦點問題進行了法庭辯論,各被告人分別作了最后陳述。法庭依法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
法庭宣布此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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