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22日下午,合肥市某區相關部門舉辦了第二屆廣場舞大賽,多支隊伍參賽表演。當晚,參賽的趙女士(化名)住進醫院,被診斷為胸腔骨折。趙女士向比賽組織者投訴稱,自己當天上午參加彩排時被賽場邊宣傳牌的支架絆倒受傷。最初,她以為沒有大礙,忍痛參加了比賽,不料后果如此嚴重。組織方表示,比賽期間并未接到任何意外情況的報告。即使趙女士是因彩排受傷,但也不是在組織方規定的活動時間內引發的。
協商無果,趙女士將活動組織方告上法庭,索賠12萬余元。昨日,包河區法院審理了此案。
[自述]廣場舞彩排摔成十級傷殘
趙女士今年59歲,家住合肥市馬鞍山路附近一小區。和許多中國大媽一樣,趙女士喜歡在小區里跳廣場舞,成了小區廣場舞隊的成員。
去年6月22日下午,趙女士和隊友們參加了某區第二屆廣場舞大賽。趙女士說,當天早晨8點多,他們來到比賽場地進行彩排。在舞臺后方,有一個高高矗立的宣傳牌,底部有鋼筋支架支撐。大約9點鐘,她在彩排期間被支架絆倒。
趙女士回憶,當時腰部疼痛難忍,坐在地上休息了好一會。盡管有放棄比賽的念頭,但趙女士看到隊友們的辛苦付出,還是咬牙堅持參加了當天下午的比賽。
當晚,趙女士去了醫院,診斷為胸腔骨折。后來,她接受了手術治療。司法鑒定結論表明,趙女士的傷情是十級傷殘。
[起訴]向比賽組織方索賠12萬元
據趙女士介紹,去年6月22日晚上,她就和舞蹈隊領隊反映了自己受傷的情況,領隊又將情況轉述給了活動組織方。
不過,趙女士并未等到自己期待的結果。她說,自己參加排練時,舞臺周邊沒有設置警戒線,致使自己在練習過程中被支架絆倒。但是,組織方則表示,表演區四周在活動前一天就拉起了警戒線,包括宣傳牌的位置。
趙女士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組織方賠償各項損失合計12萬余元,包含殘疾輔助器具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多種費用。趙女士也請求法院判令組織方承擔訴訟費用。
[焦點]大媽出具證據被質疑作假
昨日上午,包河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庭審中,原告出具的一組證據,遭到了被告的“炮轟”。
趙女士提起的索賠請求中,誤工費為1.8萬。原告出具了工資表、就職單位的營業執照、誤工證明等材料,表明趙女士月工資3000元。被告律師稱:“該組證據涉嫌偽造”。據其介紹,趙女士就職的用人單位的真實法定代表人和負責人是她的兒子,“既代原告維權,又替原告出具索賠證明材料,涉嫌串通偽造證據”。被告律師還表示,工資表同樣涉嫌偽造,營業執照是已經作廢的。為此,被告律師當庭請求法庭核實,追加偽證人員責任。
對于被告的質疑,原告律師表示,趙女士在公司負責清潔及飲食,她的愛人在公司里負責財務,“我方提交證據均是真實合法的”。
[目擊]雙方各申請兩名證人出庭
庭審中,原被告還各自申請了兩名證人出庭。
證人張先生是一名參賽隊員的丈夫。他說,事發當天上午9點左右,舞蹈隊參加彩排,“隊伍向后退的時候,原告被絆倒了,我親眼看到了”。張先生說,當時很多人來扶趙女士,“我說不要扶,先看看什么情況。后來沒特殊情況,大家才把她扶起來”。張先生還強調說,趙女士摔倒時,現場并未拉起警戒線。
被告申請的兩位證人則表示,正式彩排是9點半開始,其間并未看到或接到趙女士任何異常情況的反映。
因案情復雜,法庭將擇日宣判。(記者 李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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