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晚報、沈陽網訊(記者 呂佳)昨日,環境保護部通報了2015年12月份冬季大氣污染防治督查情況,進一步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督促地方強化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將31件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向社會公開通報。
在這次督查行動中,遼寧省的沈陽煉焦煤氣有限公司、沈陽石蠟化工有限公司、鞍鋼集團礦業公司齊大山鐵礦三家企業存在污染防治設施不完善,未建設脫硝設施,化合物超標排放的問題。這三家企業按照新環保法按日連續處罰的規定,分別被罰款107萬元、102萬元和482萬元。
2015年12月,環境保護部華北、華東、華南、西南、西北、東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結合重污染天氣應急督查等工作,分別對59個地市(州)進行了重點督查。各督查組采取明查、暗查相結合的方式,共抽查各類工業648家。部分企業仍存在違法排污問題,超標排放、不正常運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等問題相對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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