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訊(記者 王培民)兄弟去世,因遺產繼承引發一連串糾紛,其余8個兄弟姐妹協商無果后對簿公堂。日前,澄城法院對該起法定繼承糾紛作出宣判。
澄城縣寺前鎮的吳家有兄弟姊妹9人。2014年9月,吳老三發生車禍死亡,因其離異無子女,父母去世,后事以及賠償問題則由兄弟姐妹8人共同操辦。
肇事者一次性賠償吳老三18萬元,該款項由吳老大領取保管。兄弟姐妹8人在整理吳老三的遺物時又發現了6萬元存單和2萬元現金,現金用于喪葬花費,6萬元存單以及單位發放的撫恤金45000元由吳老六保管。在對這些款項分配過程中,兄弟姐妹發生爭議。
據法庭調查,吳老大按照出力大小,對遺產予以了分配,有3人僅分得5500元,還有人分得15000元。吳老大認為吳老五已將民政部門補助的一萬元據為己有,所以未給老五分配。吳老六認為自己在吳老三去世之前對其盡了照管義務,拒絕分配6萬元存款及撫恤金。
因為遺產分配不均,親兄弟間矛盾激化,多次發生爭吵,雖經村、組干部多次協調也未能達成一致。去年6月9日,吳老五將吳老大、吳老六訴至法院,要求兩人將多占的遺產予以退還,重新進行分配。承辦法官與原、被告了解情況后,認為兄弟姐妹間均有繼承權,又依法追加未參與案件的另外5兄弟姐妹為本案當事人。
“法庭當時沒有著急開庭,想通過此案的處理化解矛盾,畢竟是親兄弟姐妹間的事。”辦案法官劉高輝劉高輝說,在3個多月里,法庭做了數十次的調解工作,講親情,將道理,但各方矛盾較大,調解無果。
最終,案件在兩次庭審后,澄城法院韋莊法庭進行公開宣判,判決吳老大分別給老二、老四、老五、老七、大姐、小妹每人現金2196.91元;老六分別給老二、老四、老五、老七、大姐、小妹每人現金4456.06元;另銀行存款78741.61元也予以均分。各方當事人均未提起上訴。
更多精彩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