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的常先生在銀行取了6萬元錢,不小心將1萬元落在了銀行。返回尋找時,銀行人員說錢被別人拿走了,但不能向個人提供監控視頻。常先生找到警方報案,卻被告知不立案。1萬元現金在銀行被人拿走,銀行不給調取監控,合適嗎?
失主疑惑:銀行為啥不讓個人看監控?
據報道,常先生是汝陽人,在鄭州做小生意。1月29日,他在鄭州的一家銀行取了6萬元,后來發現少拿了1萬元。之后,常先生返回銀行。銀行人員說錢被另一人拿走了。當常先生提出自己想看看監控時,卻被銀行拒絕了,銀行人員稱只能讓公安人員調取。
1月30日中午,記者陪同常先生來到了鄭州嵩山路派出所。值班民警表示他們也沒有辦法,“遺失都不是案件”,立不了案。當常先生提出讓民警幫忙調取監控錄像時,民警說這不是他們的職責范圍。
無奈,常先生只能再次返回銀行,銀行工作人員表示,因為拿走常先生錢的人,沒有在銀行辦理業務,身份很難確定。常先生想通過監控找到拿他錢的人,但銀行人員稱個人不能調取監控。
律師說法:公安機關應該立案調查
海普睿誠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濤表示,銀行的監控視頻一般應由公安或司法人員調取,這是為了保障儲戶的信息安全,但也要具體情況具體對待。銀行作為金融服務商,與常先生之間形成一種金融服務合同關系,銀行就有義務向儲戶證明,自己提供的服務是完整的、安全的,其中就包括公共場所監控視頻?!皯撛诓挥绊懡鹑诎踩筒恍孤端诵畔⒌那闆r下向常先生提供事發時的監控視頻,協助當事人向警方報案。”
派出所民警以遺失為由不立案是否合適?張濤律師說,根據刑事訴訟法,侵占案屬于自訴案件,由受害人直接向法院提出訴訟。但在這個案件中,常先生只是聽銀行人員說錢被人拿走了,派出所民警并沒有調查,并不能確定屬于侵占案。因此公安機關應該立案調查。
張濤律師說,警方立案后發現,如果有盜竊嫌疑,應當追訴;如果是撿拾,則應撤銷案件,告知常先生撿拾的人,常先生可以要求撿拾者歸還1萬元,若撿拾者拒不歸還,常先生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鄭州市龍子湖派出所官方微博@平安龍子湖說:“從法律層面來講,(此案)屬于自訴案件,不是公安機關的受理范圍,所以公安機關無法立案并開取相關法律文書調取監控錄像。但作為為儲戶服務的銀行來說,應該積極配合客戶,并為客戶提供監控?!?華商報記者 李耀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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