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王懿)近日,證監會通報了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舉報線索受理情況,自6月27日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舉報行為的暫行規定頒布以來,半個月時間共收到各類舉報材料494件。
據悉,2014年6月27日證監會發布并實施《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舉報工作暫行規定》以來,群眾舉報積極踴躍。截至7月13日,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舉報中心(以下簡稱舉報中心)收到各類舉報材料494件—網絡舉報400件、信函舉報24件、電話舉報66件和來訪舉報4件。其中,屬于反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內幕交易(含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操縱市場、欺詐發行違法違規事項的分別為75件、25件、45件和2件,占比分別為15.2%、5.1%、9.1%和0.4%。但從舉報材料內容來看,有70%的材料不屬稽查案件調查事項,對于上述事項,舉報中心將按規定轉相關部門處理。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表示,舉報中心是專門負責處理可以作為稽查案件調查線索的部門,對于信訪、紀檢監察,以及投訴、意見和建議等事項,仍通過現有信訪、紀檢、12386熱線等渠道反映。目前,舉報中心已對舉報案件實施統一歸口管理,且實行網絡線索專人處理、要案線索分級審核制度,下一步將通過細化線索管理和流轉程序,加大對舉報線索的調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