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汽車流通協會的數據,今年6月,汽車經銷商庫存預警指數高達58.9%,超過了50%的警戒線水平,創下自預警指數發布以來的新高。在北京,大約有45%的汽車經銷商處于虧損狀態。該協會分析,汽車生產廠家產能嚴重過剩,只能向汽車經銷商壓庫,造成經銷商普遍庫存高企的困境。東方IC供圖
新聞延伸
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該調整
為何中國消費者要忍受高車價和高維修養護成本的雙重擠壓,為何車企與經銷商的地位嚴重不對等?在汽車反壟斷調查持續推進的過程中,《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成為眾矢之的。眼下,關于該《辦法》是壟斷根源理應廢除的質疑聲浪四起。
汽車專家賈新光認為,汽車業反壟斷的最有力措施就是廢除品牌銷售管理辦法。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沈進軍明確表示,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在早些年確實起到了規范市場秩序的作用,但隨著汽車市場環境的成熟,品牌銷售管理辦法已經過時,目前的焦點不是修訂而是廢除的問題。在此之前,作為部門規章,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也應無條件服從《反壟斷法》。
2005年商務部、國家發改委、工商總局聯合發布《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提出國際通行的汽車品牌授權經營模式,經銷商賣車必須獲得廠家授權??傮w來看,辦法的實施對提高汽車營銷和服務水平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客觀上強化了車企和總經銷商的支配地位。
在車企強推4S店銷售模式的反思中,業界人士提出,一家經銷店只能賣單一品牌車型的狀況有必要打破,如大眾4S店可能不用分一汽大眾、上海大眾,這樣可以節省建店成本。另外,大賣場式的有形市場有利于消費者直接比較不同品牌的車型,也符合資源集約化利用的原則。盡管呼吁多年,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的修訂遲遲沒有進展。正因為如此,工商總局剛剛公布的取消品牌授權經銷商備案制,4S店經營范圍可不限于單一品牌車型銷售的新政備受關注,引發公眾對汽車銷售模式變革的無限遐想。
對此,全國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席會秘書長饒達分析,品牌授權的銷售模式不會動搖,只是會加以完善,以有效平衡廠商和經銷商的關系,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但《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一定程度上已演變成為壟斷行為的擋箭牌,侵害了消費者的正當權益,已經嚴重不適應市場現實。他認為,汽車經銷渠道向多元化發展,4S店模式與新經銷模式角逐,汽車銷售和售后由統一走向分離,將成為中國車市演進的大趨勢。(記者 涂露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