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打車CEO程維表示,這次政策所提出的"流轉方式不影響軟件運行及良性競爭"與北京模式的“只監管,不調度,事后監管”是完全一致的,清晰地界定了政府的監管邊界,為良性競爭營造了良好環境。
國家發改委城市中心綜合交通規劃院院長張國華表示,《通知》的出臺,為移動互聯網與交通行業的融合,促進交通行業的信息化發展營造了良好的政策環境,是政府執政水平的一次大的進步。
中國社會科學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書長姜奇平認為,各種類似的移動互聯網對于傳統產業的跨界創新會越來越多。這需要業界各方以包容的開放心態,處理好創新和監管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