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下午,《關于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下發。按照新方案,我國取消副部級以下領導干部用車,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普通公務出行社會化,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司局級每月補貼1300元、處級800元、科級及以下500元。方案要求中央國家機關今年完成改革。
公車超標、公車私用、公車浪費等“車輪上的腐敗”,已是備受詬病的權力沉疴。從密切黨群干群關系、反腐倡廉、降低行政成本的角度,公車改革是勢在必行的。但是,在偏遠的縣區,解決公車改革和下鄉難方向又在哪里?
我國是一個幅員遼闊,地形復雜的國家。除了設在城市里的政府機構部門以外,還有更多的基層機構分散鄉鎮上,特別是一些離城區較遠的鄉鎮和山區鄉鎮。此次公車改革主張普通公務出行由公務人員自主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但是,鄉鎮不比城市,沒有像城市一樣發達完善的交通系統,不能做到村村通公交,而有些事情又必須到村上、到隊上、到農民家中處理。在交通沒有城市便捷的鄉村,大家出行近的靠走路,遠的騎摩托,有的村離鄉鎮100多里而又沒有合適的交通工具,該如何到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