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央行昨日稱,清邁倡議多邊化協議修訂稿已于7月17日正式生效。此次修訂的主要內容如下:一是將清邁倡議多邊化資金規模從1200億美元翻倍至2400億美元;二是新建預防性貸款工具;三是將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貸款規劃的脫鉤比例從20%提高到30%。
清邁倡議多邊化是在東盟與中日韓(10+3)財長和央行行長以及中國香港金管局之間開展的區域金融合作。清邁倡議多邊化是在原有清邁倡議雙邊貨幣互換機制基礎上建立的由10+3全體成員共同參與的多邊貨幣互換機制。清邁倡議多邊化協議于2010年3月24日生效。
央行表示,此次修訂將強化區域金融安全網,提高成員應對潛在的或實際的國際收支和短期流動性困難的能力。(閆立良)